消除疫苗恐慌,最需问责来祭旗
王传涛
近日来,许多国人尤其是家长陷入到了恐慌之中。原因是,山东一对黑心的母女自2010年以来,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24个省市,涉案金额5.7亿元。之后,许多家长都在问同一个问题——自己及孩子有没有已经打了问题疫苗,将来还有没有可能打问题疫苗?
恐慌也蔓延至俺的三口之家。连基本不谙世事、不看新闻的妻子都问了俺一句:咱们的孩子是不是也打过问题疫苗?虽然俺自己心里也是既恐又慌,但回答还是显得很是刚毅:无所谓吧,因为在问题食品、问题空气面前,一点点问题疫苗应该没什么大不了吧!
疫苗大案在这里摆着,不过,媒体之间以及媒体人之间却为“恐慌”二字开始了各种撕:有媒体认为有些媒体利用疫苗事件制造恐慌;有人认为别人在这件事上用词不当……于是,在朋友圈和媒体端制造出刷屏效应的,不是我们对疫苗事件本身的反思,而是关于如何报道、评论疫苗事件的反思。
恐慌的权利,还是要有的。总不至于问题疫苗存在了5年,且涉及地域广阔,还要告诉家长及孩子们都不用怀疑健康问题吧。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做才能尽快消除恐慌,恢复我国疫苗管理体制的公信力,而不在于如何用华丽十足、安全感十足的词藻让广大家长在心理上得到安慰。消除疫苗恐慌,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强有力的问责;二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关于问责。不应该只问责几个中间商或二道贩子。应该问责药企里的“线人”,更要问责地方监管部门的“线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都要被问责。
在问题疫苗的整个产业链上,若被查出存在权力寻租而导致监管缺位现象,更需要被严肃问责,甚至要追刑责。要知道,过往发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阜阳毒奶粉事件”以及类似于天津港大爆炸等安全事件中,权力监管层面可从来都少不了问题官员在其中“穿针引线”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丑恶现象。此语境下,不拿出几个问题官员来祭旗,广大国人也不会买账。
如果说严肃问责,是灭一灭公众的怒气,则信息公开则是对家长们知情权的赋予与捍卫。比如,过去这5年时间内,哪些地区的疫苗有问题,每一针、每一剂都打给了哪些孩子和成人,有没有不良反应,现在查处的问题疫苗有没有销毁……诸上信息都要及时公开,而且是越细致越好。
信息公开透明,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在网络平台建立疫苗信息数据库,在网上家长们可以像查网购商品一样查到所有的疫苗信息。做到这一点,并不是难事,连民营的快递公司都做到了,相关药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各地的防疫站,也不应该喊难。
在疯狂敛财的时代里,有些财富极有可能沾染上了鲜红的血。有人说,一些不法之徒,敢赚所有人的钱——从婴儿到死人。面对这样的现实,公众不可能单纯而向上的抒发安全感。而权力要做的,就是要让这种安全感取代一些不必要的恐慌,让生活归于平静和幸福。如果恐慌到来,权力监管就是最需要被问责的时候。
关于此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做重要批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而唯有严肃问责,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消除恐慌,才能赋予更多的国人以现代社会和责任政府带来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