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学教授厉曙光称,福喜事件是综合治理的问题,涉及到违法成本太低、执法成本太高、有法不依、违法不深究等一些法律问题,其中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也存在一些疏忽和问题,“从供应商到监管部门到洋餐厅每个环节都有些问题和责任”。
“源头上有问题。”朱丹蓬说,“上海福喜事件”中出现的种种违法现象,症结在于“法律法规与组织构架间的不匹配”。其中,《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它的监督、执行严重脱节。尤其是,“多头管理”的方式造成了有关部门之间的责任推诿,且中央与地方到底谁才是执行的主体,定位也不甚清晰。
“擅自修改生产日期、次品重新混入生产线等行为,显示了上海福喜全然无视法规的姿态。看似牢不可破的《食品安全法》,一时间形同虚设。”观点激进的人士直言。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称,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违法成本高,跨国连锁餐饮品牌在经营的时候都会谨小慎微,“但进入到发展中国家,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就目前看,中国的违法成本确实太低了。国外,一家企业违法经营,甚至可能破产,但在中国,除了当年的三鹿集团,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承担不了违法成本。”马文峰说。
对此,据官方媒体报道,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在阎祖强表示,“中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立法惩戒较谨慎,对于某一个地区,很难做到罚它个倾家荡产。”
马文峰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建议,当前食品安全法正在修订,要从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大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尤其强调违规者包括相关的法人、自然人须永久退出。同时,强调突出企业员工、消费者和公众机构的监督权力,确保实施监督行为的人员与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并给予充足的奖励。
当然,要改进的地方远不止是违法成本问题,相关法律条还有其他值得改进的地方。比如,上述提到的中国标准与欧美标注存在差异的问题。
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陈君石表示,真实的情况是,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往往比很多发达国家都严格,包括美国,“问题是,各地的食品生产商仅仅是被鼓励,而非被要求,在他们的生产流程中采用国际公认的标准”。
不过,有评论称,制约中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次加大处罚、以儆效尤就能解决,须从根本上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完善”。
“食品安全监管的本质是解决市场失灵,理想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应让各方面激励约束集中到生产经营者行为上。”上述评论称,这一设想中,龙头企业、品牌企业本应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市场机制挤压那些“黑作坊”和不良企业的生存空间。(黄烨 赵魏僷)
责任编辑: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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