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近期,本市各级法院陆续通报典型消费案件,法院在审理涉及食品、药品等领域的消费案件时,支持“知假买假”行为,不良商家因不诚信经营被判作出3倍或者10的惩罚性赔偿。记者发现,在朝阳法院去年审理的几百件消费维权案件中,只有一名原告是律师,其他的均为职业打假人,其中韦先生一人在朝阳法院就提起了92起诉讼。(2015/3/15法制晚报)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央视曝光了很多很多伤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相对于央视而言,那些职业打假人依靠自己的行为来打假,就显得比较弱势了。别让打假人太孤单是我们当下需要做到的。
一名打假者仅仅利用自己平时的逛超市和网购,就在一年的时间里提起了92期诉讼。由此可见假货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来。有人说这些打假者,其实是利用不良商家因不诚信经营被判作出3倍或者10的惩罚性赔偿来赚取金钱。的确,这种行为有“知假买假”的嫌疑,但是这种“有利可图”也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之所以这些职业打假人是弱者,是因为他们往往需要面对的是大型企业的造假。而取证等方面都困难,甚至有时候会受到商家的威胁。但是,他们坚持自己的行为,不仅仅是为了那么一点点利益,更是为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这样的行为是值得称颂的,所以当我们都参与到打假这个行业,购物时提高一点自身的警惕意识,或许就在不知不觉中壮大了这个打假的队伍。
制假造假之所以可恨,不仅仅因为骗取了我们的钱财,更因为一些黑心商家的行为可能会伤及我们的身体健康。不久前曝光的辣条的生产环境恶劣,严重的危害了食用者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了一名男童嘴唇溃烂。这样的事情的曝光,不仅仅只能怪罪于黑心商家为了赚钱不顾及他人感受,或者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更应该思考我们自己是否真正的做到了行使好自己的监督权。
曝光打假新闻能够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也体现了当下大家对于自身权益的注重。这其实也是一种“觉醒”的表达,但是要怎么好利用好自己这种“觉醒”还需要客观的利用起来。而让群众变身打假者还需要有关部门采取相关的措施,鼓励群众的积极性,并且维护好他们的安全,这是当下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门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