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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又现黑心厂商:囤过期日本食品改标上市

发布:2015-12-24 11:49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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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华夏经纬网7月25日讯:又有不肖厂商窜改有效日期!台湾新北市地检署于“贯均贸易有限公司”查获11瓶桃宝鲣鱼风味露(1000ml)窜改有效日期后重新贴标,更发现44

华夏经纬网7月25日讯:又有不肖厂商窜改有效日期!台湾新北市地检署于“贯均贸易有限公司”查获11瓶桃宝鲣鱼风味露(1000ml)窜改有效日期后重新贴标,更发现44项共255公斤自日本进口的过期食品,其中包括麒麟碳酸饮料、三多利瞬间解渴啤酒,甚至有沾酱已过期5年。

原标题:台湾又现黑心厂商:囤过期日本食品改标上市

华夏经纬网7月25日讯:又有不肖厂商窜改有效日期!台湾新北市地检署于“贯均贸易有限公司”查获11瓶桃宝鲣鱼风味露(1000ml)窜改有效日期后重新贴标,更发现44项共255公斤自日本进口的过期食品,其中包括麒麟碳酸饮料、三多利瞬间解渴啤酒,甚至有沾酱已过期5年。

据报道,新北市地方法院检察署于7月22日会同该署、新北市卫生局及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至“贯均贸易”搜索,除现场查获的桃宝鲣鱼风味露与44项过期产品,另查获25项产品没有中文标示、17项产品涉标示不实,包括啤酒、罐头、果酱、汤底等各类别食品。

食品药物管理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业者供称是第一次做违“法”行为,上述产品都还没上市就被抓包,但稽查人员仍持续了解上下游情形。

王德原指出,44项逾期产品必须没入销毁,并依“食安法”处6万到2亿元(新台币,下同)罚款,情节重大甚至可命其歇业、停业、废止公司全部或部分登记,或废止食品业者登录;至于没有中文标示或涉及标示不实产品,限期改正前不得贩售,若没改正则没入销毁,并可开罚4万到400万元罚款。

台湾又现黑心厂商:囤过期日本食品改标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