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中华日报》24日发表社论说,台湾最近的假油事件已经造成消费者“食在恐慌”心理。最令人惶恐的是大统长基十七项取得GMP认证的产品竟然掺有不合法的添加物,致使GMP认证的公信力毁于一夕之间。
彰化大统长基搀伪假冒制售“假食用油”案越滚越大,引发公众猜疑岛内其他食品制造厂也可能藏有“未爆弹”,消费市场掀起“食在不安”风暴,明朝李自华诗句:“寂寂寥寥无个事,满船风雨满船花。”充满“一念一清静,一花一世界”禅意。如今因黑心食品有如飞沙走石遮天蔽日,把李自华的诗句污染成“喧喧扰扰几多事,全台风雨全台沙”。继毒淀粉、塑化剂、假台湾米、胖达人之后,又爆发大统长基搀伪假冒案,此案之大实为“史上之最”,惟可预见黑心食品仍会“后有来者”。
台湾食品GMP发展协会统计,并同大统长基已被取消的十七件计算,目前已有四百四十家厂商、三千六百四十四项产品通过GMP之认证。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是指“良好作业规范”或“优良制造标准”。如有不肖厂商“假其貌,恶其心”,GMP适可当成做恶的护身符,因为GMP认证存有不少罅漏。
社论说,将黑心食品与健康食品置放在法律的天平上,每见健康食品不敌而向黑心食品倾斜,这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法治之前形成的魔与道的斗法,赔上的代价就是全民的健康。尤有甚者,无良厂商如大统长基竟然顶着GMP认证大施魔道,今其非法添加铜绿素的葵花油等十七项GMP认证虽已被取销,但GMP就此被残酷的玷污了。
自一九八九年起,台当局所推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CAS标章和农产品之外的各类食品的GMP标章,只要取得认证,在一般消费者心目中都会认为可以“食在安心”。事实上,这两项标章与品质保证仍不能画上等号,CAS常有凸槌的时候;GMP被大统长基摧毁后,其公信力如何重建?已成为台当局保障全民“食在健康”最大的挑战。
诚如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指出,GMP验证过程是针对申请认证的某工厂某生产线检验,只要符合标准,这条生产线的产品都能取得GMP标章;而且检验之举偏重于生产过程,而未对食品成分及其品质详细检验。在此情况下,GMP标章难免会出现“鱼目混珠”、“龙蛇混杂”问题,玷污GMP的厂商如谓只有大统长基一家其谁能信?
何况,以大统长基为例,其违反台湾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项目有三:其一为产品标示、广告不实;其二为掺杂未核准使用的添加物;其三为搀伪、假冒制造假油,依法罚款额度每一件可从二十万元(新台币,下同)、三百万元到一千五百元,台湾行政单位却只开罚二十万元、十万元、二百万元,总罚款二千四百六十万元,与其制造假油的暴利所得之反差无异天文数字。
社论最后说,GMP认证的效益可让业者取之不尽,业者如假借GMP认证为恶,对消费者的祸实则无穷无尽。“怀璧其罪”,不能以大统长基肇使GMP公信力崩解,就因噎废食取消GMP标章制度,但应修法对破坏GMP(包括CAS)制度的业者从重罚款量刑,使GMP的公信力永远不会凋萎。
小贴士:
名词解释:GMP
GMP是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中文含义是“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世界卫生组织将GMP定义其为指导食物、药品、医疗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GMP的实质是“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质量体系,防止差错、污染和混淆,不给任何偶然发生的事件以机会,确保生产出安全、均一、稳定、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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