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
“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暴露,加深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2011年3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这次执法检查是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6月29日,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间隙,记者采访了参与执法检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香港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
记者: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哪些地方进行了执法检查?
范徐丽泰:我参加了对江苏省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我觉得江苏省在食品安全领域做得比较好,他们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非常先进,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方面做得也很有特色。在江苏省,有一位副省长专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在每个市也各有一位副市长专项主持食品安全工作。当某项工作出现疏漏的时候,能够及时指示有关部门对漏洞进行补救。江苏省的做法值得推广。
江苏省对群众的食品安全教育也做得非常好。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都很重视,在选择食品的时候非常小心。
记者:在执法检查中,有没有发现问题?
范徐丽泰:在江苏省检查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向我们反映了很多问题,但他们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治。例如水银鸡问题,有的不法商贩把水银注入到鸡胃里面,这样鸡的分量就增加了。水银进入鸡胃以后,会不会对鸡肉、鸡的内脏产生影响?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江苏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进行了跟踪追查,最终对问题进行了处理。
我们在江苏省进行检查的时候,刚好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关于无根豆芽菜的新闻。这种豆芽菜没有根,又胖又短,酒店用起来很方便,省去了处理豆芽根的麻烦。但它是用一种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来培育的。我们看到这个新闻后就去问当地人,这里有没有这种情况,他们说没有。豆芽在我们中国人食谱里是很重要的,发现无根你就不要吃了,这个要宣传一下。
记者:有没有让您印象深刻的事件?
范徐丽泰:在张家港,我们曾组织过一次座谈会。来自食品生产商、超市、酒店以及律师、消费者的代表参加了座谈。在这次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恳切地谈了自己的看法。例如,有一个酒类生产商,酒的销路非常好,不用出江苏就能卖完。为什么?就是因为他的食品安全工作做得好。
现在,民众对食品安全是极度关心的,对于“黑心食品”是恨之深、恨之切。座谈的时候,律师、消费者都希望能加大刑法对问题食品当事人的惩罚力度。我认为,对“黑心食品”的生产者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绝对不能单单罚钱那么简单。这些人让无辜的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了莫大伤害,同时也损害了我国在国际食品流通领域的信誉,给国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
记者:食品安全问题,农业生产者是否也应注意?
范徐丽泰:是的。结束在江苏的检查回到香港后,我看到了一条新闻。江苏有一个地方的农民,在西瓜里面加了一种肥料。这本来可以让他的西瓜长得又大又红,但肥料加得太多了,整个西瓜都裂开了。肥料的使用合乎分量,本来可以帮助植物更好地生长,但过多了就是有害了。所以,政府必须对农牧业生产者加大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主动帮助他们掌握农牧业技术,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记者: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范徐丽泰: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明确责任,让任何问题都有相应部门负责。政府的执法资源,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整合。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检查部门所用的检测仪器都是最好的,希望这么好的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
第二,食品安全问题是不断出现的,单纯依靠政府的公务人员去查,不可能彻底解决问题。还需要依靠群众和传媒的力量来发现各种问题。政府要跟群众合作,跟传媒合作,跟网民合作。问题出现了,曝光出来,这样的执法会更全面。
第三,食品在运输、零售过程中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是整个食品链监管中比较松弛的环节,必须加强对运输和售卖过程中卫生的要求。同时,食品安全标准必须尽早统一,希望国务院抓紧工作,将标准统一后尽快公布。
记者:以后还会不会再次开展食品安全法方面的执法检查?
范徐丽泰:在检查中,能够发现很多问题,这对我们及时了解问题的真相、了解事件的动态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我们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我希望在一年后或者更短的时间内,常委会能够再次进行类似执法检查。这类执法检查是要持续进行的,这也是我们回应民众关注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