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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黑心食堂”是良心和监管双缺的产物

发布:2016-06-19 16:20 | 来源:健康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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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校园“黑心食堂”是良心和监管双缺的产物(各地动态)_其他_各地动态。中国食品科技网提供:全面专业的食品行业新闻和健康生活资讯;欢迎参与交流!

近日,重庆南岸区某幼儿园的家长们意外在该幼儿园厨房发现了过期、变质食品,包括山楂、玉米粉、黑米、大白豌豆、葡萄干等,联想到最近几个月不断有孩子出现腹泻情况,家长们怀疑与这些过期变质食品有关。目前,该幼儿园已被勒令停业整顿。

食品卫生事关饮食安全,黑心食堂直接影响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幼儿园将变质过期食品提供给幼儿,不仅严重地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而且违背了最基本的教育良心,破坏了家长对幼儿园的信任,影响了幼儿园的声誉。

事实上,近期有关黑心食堂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诸如湖南星源学校食堂米饭发霉发黄,萝卜干、辣椒发霉、黄瓜腐烂;甘肃某中学29名学生吃食堂过期方便面后中毒,等等。一连串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更让家长与社会为之担忧。学校存在黑心食堂,学生的身体健康如何得到保障?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黑心食堂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着伤害?这是各级部门需要面对的问题。

黑心食堂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无疑出于利益考虑。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学校以次充好,无视食品安全,不顾学生身体健康,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催生黑心食堂的根本原因所在。因而,要治理黑心食堂,仅靠学校的良心与自律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外部监管。

一是要明确学校食堂监督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对于学校食堂管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地方人民政府应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各方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上应该履行的职责,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黑心食堂的出现。

二是要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绝不能仅仅关注证件的发放、运营的批准,而要对食堂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过程性监管。要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消毒、留样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


三是要建立立体食堂监督体系。学校食堂事关民生,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予以监督,地方政府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行业组织、新闻媒体记者等成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加强校内食堂监管委员会建设,以教师、学生、家长为监督主体,强化对食堂的常规性监管。通过建立完善严密的食堂监督体系,实现校园食堂透明化管理,让黑心食堂失去生存的土壤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