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省高院首次发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本报讯
1月22日,省高院发布了201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包括隆昌县农民宋兴富涉嫌故意杀人原判死缓重审被宣告无罪案;广安恒宏食品公司负责人莫三平等人用病死猪肉加工牛肉干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自贡新星源公司(生猪、肉牛生产销售为主的国家级龙头企业)资金断链陷入破产边缘又 “涅槃重生”破产重整案等。
典型案例不同于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和省法院参考性案例,后两者注重对法官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指引,前者更加注重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以生动典型的案例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本次十大典型案例的发布,在四川尚属首次,并将从2015年开始形成年度惯例。
(本报记者 吴平)
作者: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