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记者认为,这种滥发牌伤的是发证机构自己。对于发证机构来说,是对自己信用资源的透支。信用是发证机构存在的前提,有信用者不乱发、不滥发,其牌的可信度高,市场较为认可;相反,乱发者如江湖医生骗一个是一个,最终会被市场无情抛弃。其实从保护消费者角度讲,与其评优不如评差,如若工商、质监等部门定期搞一本省、本市的最差企业排行榜,让消费者做到心里有数,什么商家不能进,那将极大地促进市场的净化。退一万步来说,搞一点评优还是有必要的,但应有原则———宁少毋多,宁缺毋滥。
只有执法部门真正履行了监管职能,广大的消费者才可以避免“过春节不敢吃水饺,过正月十五不敢吃元宵,过端午不敢吃粽子,过中秋不敢吃月饼”的尴尬。
假日食品节后监管是“空洞”
“春节”、“端午”、“中秋”……是我国传承悠久的民风民俗,给千家万户带来了欢乐、祥和。此时季节性、假日性热销食品如元宵、粽子、月饼等也会大量上市。但节日过后,曾经旺销的节日食品将进入滞销期,那些销不完的食品,将流向何方呢?曾经的许多回收食品事件还记忆犹新,昨天的皖毛毛公司“陈粽翻新”又一次让人产生疑问:假日食品节后监管是否成了“空洞”?
经济利益驱使不法企业为所欲为
昨天的查处现场,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说到底,还是经济利益的驱使。赶上这种有特色食品的节日,大家一哄而上地买,商家也一哄而上地做。可是,许多商家,需要什么做什么,只盼着抓住机遇发一笔横财,自然是不在乎产品质量怎么样,只要成本低就可以了。一旦产品的质量问题被人发现了,大不了以后改做别的。更有甚者,一年之后照做不误,毕竟没有几个人一年过去了还念念不忘。
行政执法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假日食品节后如何监管呢?一位执法人员坦陈这是个难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缺乏对食品回收的相关明确规定。当前食品的回收纯属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市场需求采取的应对手段,还不是自觉行为。对于季节性、假日性食品的回收,一般做法是停止销售后,许多经营者将其退回生产企业或自行销毁,经营者是否确实将这些食品退回生产企业或集中销毁缺乏监督、生产企业是否确实将回收的食品进行合理处理同样缺乏引导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极个别企业使用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食品原料,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进行加工翻新处理然后再出售,这时如果不是知情人的举报,问题就不可能被发现。因为通过这种工艺流程加工出来的食品,经检测有可能是合格产品。这说明目前我们对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管仍然是很薄弱的,很多食品的质量安全把关只能以终成产品的检测结果来断定,但终成品检测合格仍然不是绝对可靠的。
重罚才能确保食品安全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我省食品监管方面的专家。他认为,造成皖毛毛“陈粽翻新”的根本原因是监管“空洞”和食品溯源困难。目前,我省食品企业规模小且分散,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不一、渠道不同,导致食品难以溯源,这在客观上限制了食品回收的实施;同时,检验技术手段还相对落后,这也直接关系到食品缺陷的评价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监管的松懈和惩罚措施的不力,企业只要获得相关证照,往往就脱离了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管。即使产品出了问题,也不会得到严厉处罚,违法成本很小。因此,如何让食品安全,从根本上说,就是从重处罚,公开曝光,让违法企业付出沉重代价,甚至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