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4日淮安讯 为落实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等医改要求,日前,金湖县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发出通告,要求自今年4月10日起,本县常住及流动人口孕妇首诊建卡均由居住地的镇(中心)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所承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不再提供首诊建卡服务。对在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所首诊建卡的孕妇,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定的检查检验项目实施免费服务。
该委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所应承担的孕产妇保健服务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卫生室配合镇卫生院做好孕产妇以及妇幼卫生监测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开展产妇产后访视。镇(中心)卫生院主要开展四项服务:一是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卡,提供首次产前检查服务,为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二是提供孕期保健服务。无助产技术资质的机构,提供孕早期和孕中期保健服务,并负责将孕妇转诊到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晚期检查和住院分娩;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提供孕产期全程保健和住院分娩服务。三是对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选,做好分类登记、专案管理和转诊服务,并负责追踪随访工作。四是做好信息和服务衔接工作。
县妇幼保健所承担规定服务区域内孕产妇的建卡和孕早、中期保健、高危孕妇筛查等服务,将孕晚期孕妇转至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基层高危孕产妇转诊;对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推广孕产妇保健适宜技术。县级医院只承担服务区域内孕晚期保健和高危孕妇筛查等服务,不提供建卡和孕早、中期保健服务,不提供产后访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