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牟取暴利,夫妻二人大量骗购盐酸哌替啶片(俗称“杜冷丁”)贩卖,东窗事发后追悔莫及。日前,白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陈青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为牟取暴利,夫妻二人大量骗购盐酸哌替啶片(俗称“杜冷丁”)贩卖,东窗事发后追悔莫及。日前,白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陈青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王强夫妇家住河南省台前县,听同村人王伟(已另案处理)说用假身份证和假病历在医院买到“杜冷丁”后可高价出售牟利,遂伪造身份证及病历等资料,于2012年起至2014年4月期间,先后前往安康市各县、区医院,虚构癌症患者信息并假冒其家属,以10元/盒左右的价格大量骗购盐酸哌替啶片,然后以400元/盒左右的价格卖给他人,牟取暴利。2014年4月11日,王强夫妇被白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归案后,两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类案件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
白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强夫妇明知盐酸哌替啶片属于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以贩卖为目的,使用虚假手续进行购买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熊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