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2014年10月22日完成台本--让农地流转规模经营更健康 高压线有辐射吗?
演播室主持人: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推进农业现代化,解决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的关键。这项改革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点改革领域。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的意见》。以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
解说:
在四川成都的浦江县有三样东西全国小有名气:茶园、丑柑、猕猴桃。这是当地从2005年开始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发展起来的三大产业。同原来一家一户经营自家土地不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为当地农业发展整体布局和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也让这里的农户尝到了甜头。
浦江县农户:
我每年从地里收益给我租金,大概我一年能够收入2万多到3万块钱左右,加上我们一家人在外面打工,可能应该是超过10万以上。
解说: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经营权通过转包、入股、租赁、合作等方式,有偿让给其他的农户或者经济组织,在得到土地流转费的同时,有的可以通过打工的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
土地流转一方面为农村收入的增加提供了条件,另外一方面也是高效利用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然方向。
截至今年六月底,我国农地的流转面积已经超过家庭承包耕地的1/4,面积达到3.8亿亩。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张红宇:
各种新的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各种各样的合作社,包括产业化的的经营组织,也在蓬蓬勃勃的发展,为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解说:
不过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流转过急、过快、规模过大,甚至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现象。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在农业用地上盖房子,建工厂的现象。此次出台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为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
这个《意见》有什么亮点呢?
主体清晰,三权分置,流转经营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最大的担心就是失去自己的承包地,针对这样的担心,《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全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承包地农户流转的只是经营权,承包权不变。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这实际上既放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保障了承包农户的权利。那么这项理论创新,可以说是我们下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有序流转的一个重要的理论依据。
解说:
《意见》中还进一步的明确了,形成三权放置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就是要在农村逐步普遍推行,农村承包地的确保登记制度,把农户的承包权确权到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是让农民放心流转土地的一颗长效定心丸。
韩长赋:
这样既使承包农户的承包权得到了保护,同时又使其他的农户以及其他主体,流转土地从事经营的权益,也得到保障。
解说:
规模适度,三个“适应”定基调。
农村土地的流转,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发展规模经营。那么,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生产,什么样的规模经营合适呢?这一点《意见》中给出了明确的建议,规模经营要与当地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规模相适应;要与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相适应;要与农村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的改进程度相适应。总结成两个字,就是“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