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展的反腐风暴开启了“老虎、苍蝇一起打”新格局,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进展之速、战果之巨,实为改革开放以来所未有。2014,可说是具有反腐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苏荣、徐才厚、周永康等一只只“大老虎”应声落地,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极大提升。
与此同时,近期小官大贪的事件频频曝出,不断刺激公众神经。观察社会舆论也可以发现,“无官不贪”的观点很有市场。如果若干“老虎”和“苍蝇”一起组成特殊利益群体,不仅将严重腐蚀党的健康肌体,而且会给中国改革制造障碍。那么,反腐败如何坚持“敢打老虎”和“勤拍苍蝇”并举?官场与市场如何相行不悖、有序发展?
一、 盘点2014“官话”中的贪腐“众生相”
“一家两制”催生“一窝黑”
近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在对浙江省的反馈中,首用并两提“一家两制”,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问题反映集中,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利益输送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手段隐蔽,一些地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有的领域监管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平衡”。紧接着在意见建议首条又明确,“省委和省纪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妥善研究应对领导干部'一家两制'造成利益冲突问题,明确界定基本要求,扎牢制度笼子”。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介绍,以往“一家两制”多形容“裸官”家庭,指“一个家庭的成员,生活在不同制度的国家”。“一些国家公务人员的家属移民或移居海外,官员自身仍在国内任职。部分'裸官'通过非正常渠道积聚起财富后,把财产和钱财迅速转移到国外。”她表示,从当下的实际来看,“制”的含义也开始指向了“体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也认为,当前的“一家两制”主要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在“体制内”的行政部门、党政机关,另一方经商、办企业,工作类别属于“体制外”。“这样的结构易为'借权谋私'埋下隐患,比如有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本为亲属谋取特定利益,此前,巡视组提出的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也属于'一家两制'引发的问题。”
“牵'一家'动'一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提醒,“通过'一家两制'进行利益输送,未必直接是公私对接,很可能是公权力与其他公权力交易,再辗转兑现,'洗'成自家人的利益。这其中的连锁效应危害超乎想象,易造成权力结构型腐败。”
“小官巨腐”的心态:“上面也有人贪,下面没理由不贪”
“小官巨腐”一词最早出现在今年7月9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反馈时首次提到“小官巨腐”一词。而11月12日,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被有关机关在其家发现“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随着媒体披露这一组令人震惊的数字,“小官巨腐”顿时引爆话题,成为官方和坊间都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期,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围绕“小官贪腐”对公众展开了调查。基于9634份公众样本的调查结果显示,“小官贪腐”事件占到了各类贪腐事件的七成以上,且更多发生在区县基层干部和村干部身上,监督不力、权力集中、管理混乱,是诱发基层“小官”贪腐的主因。在公众看来,与“高官贪腐”相比,“小官贪腐”更加令人难以容忍和接受。而有贪腐行为的基层“小官”内心又多抱有“上面也有人贪,下面没理由不贪”的动机和心态。
基层腐败、小官贪腐产生的根源是什么?这是治理“小官巨腐”必须弄清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导、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在《人民论坛》刊文指出,一是预防小官腐败的制度尚属“牛栏关猫”,使得这些小官的权力贪腐肆无忌惮。一些小官虽然级别不高,很多仅仅是科级干部,但“官不在大,有权则灵”。一些“小官员大腐败”,就在于他们掌握的资源分配和使用的权力相当集中,基本上游离于制度监管的空地。二是山高皇帝远,对一些“手握重拳”的基层小官缺少制约。一些基层小官级别虽低,官位虽小,但大多是单位“一把手”,处于“不大不小、不上不下”的中间位置,管理、使用和经手的资金量巨大,还有的虽然是一般工作人员,但也大多能够经手资金、资源等。三是“小官”因为“小”而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小官”通常都是些“现管”的实权派,独揽具体事情的“操作权”,善于混迹于老百姓之中,伪装成“老实人”甚至“老黄牛”,在党纪国法面前装傻充愣,让领导和群众误认为他们是芝麻小官,没有多少权力、资源和条件,从而使之游离于监督的视线之外,即使监管也在事项、频率上不能及时、有力、连续、长期地进行,从而使他们胆子越来越大,贪腐起来“得心应手”,忘怀于金山银山之中。
“狐狸之辈”借“虎威”行贪腐之事
今年9月,官方媒体新华社推出的“抓狐狸”反腐系列报道。指出除了“老虎”、“苍蝇”之外还有“狐狸”这样一个群体--可能是秘书、司机、情人……他们傍依在老虎身边,借“虎威”行贪腐之事。诸多案例警示人们:在“打虎”“拍蝇”同时,也要“抓狐狸”。此后,《人民日报》、中国政府网等官方媒体也纷纷用“狐狸”比喻贪官身边的腐败分子。
依附在贪腐官员身边的“狐狸”想要变成害人的“狐狸精”,通常会经过“三部曲”,先是通过各种方式满足腐败官员,麻痹官员心理,让其对“狐狸”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袒护;而后建立在密切关系基础上的权力寻租,利益交换,让“狐狸”们名正言顺地游走在领导“势力范围”内,狐假虎威;最后这些“官员老虎”身边的“狐狸”有的人锒铛入狱,与贪官“做伴”,有的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反水”,或反目成仇,成为“反腐先锋”。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官员身边人涉腐背后,有一个值得关注和警惕的现象:“权力递延”。“所谓'权力递延',指的是干部手中的权力经过亲友或'身边人'完成寻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