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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2016-06-03 11:04 | 来源:健康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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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的委托,就“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医疗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

  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的委托,就“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医疗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医疗设备招标(招标编号:EPGK2016-019)。

  2、用途:业务开展。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共分为A、B、C三个包组:

  包组A:呼吸机及可视软喉镜

  设备Ⅰ:呼吸机                     一台

  设备Ⅱ:可视软喉镜                 一套

  本包组(包组A)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包组B:高清单晶片摄像系统              一套

  本包组(包组B)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包组C:双级血液透析用水设备            一套

  本包组(包组C)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包组B的主要设备(高清单晶片摄像系统),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设备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本项目包组A(呼吸机及可视软喉镜)中的呼吸机、包组B(高清单晶片摄像系统)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包组A(呼吸机及可视软喉镜)中的可视软喉镜、包组C(双级血液透析用水设备)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包组A、B、C: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包组A、B: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

  4、 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5、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包组A:呼吸机、可视软喉镜/包组B:高清单晶片摄像系统)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C: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包组C:双级血液透析用水设备)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12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冯如广场侧))。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Ⅱ类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Ⅲ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除外)(投报包组A/包组B的供应商必须提供)

  4、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报包组A/包组B的供应商必须提供)

  5、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包组A:呼吸机、可视软喉镜/包组B:高清单晶片摄像系统/包组C:双级血液透析用水设备)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第4项除外)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五项的复印件和第6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2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冯如广场侧))。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冯如广场侧))。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平市恩城广青街(冯如广场侧)/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郑健标/龚志清

  联系电话:0750-7826337/0750-3503824

  传真:0750-7826337/0750-350382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号:44001670239053007588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