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午间,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辽宁辉山乳业集团公司(下称辉山乳业)高钙牛奶硫氰酸钠超限量值问题,打击了尚未走出三聚氰胺阴影的中国乳业,震惊行业,要求河北省食药局收回发布结果、公开道歉,以恢复辉山乳业名誉。
30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乳制品中硫氰酸钠风险监测情况的通报”,其中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总局共监测4048个批次乳制品样品,硫氰酸钠检测值均未超过参考值,其中包括标称为辉山乳业生产的85个样品。
通报称,硫氰酸钠在牛乳和人体中天然存在。在食品运输、储存过程缺乏冷链的条件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允许使用硫氰酸钠在生乳中作为防腐剂,规定添加量为14mg/kg。随着冷链储运的发展,2008年原卫生部禁止在乳及乳制品中将硫氰酸钠作为防腐剂使用。由于乳品中存在本底值,为加大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打击力度,防范潜在风险,总局将液态乳品中硫氰酸钠的风险监测参考值确定为10mg/kg。
此前一天,9月29日,河北省食药局发布通报称,该局对河北市场销售的辉山乳业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进行应急检测,7批次液态乳产品硫氰酸钠含量均未超国家安全风险监测参考值。
考虑到牛乳中存在该成分本底值、加之专家研判,河北省食药局决定撤销此前发布涉及辉山乳业的食品安全警示。
辉山乳业曾公开指责河北食药监局,“检测程序违规、检测结果不实、判断结论不当、信息发布违法”,直指承担此次检测的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资质范围不包含硫氰酸钠检测项目”,认为该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在声明中也表示,河北省食药局未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告知生产经营者,“河北省食药局发布的检验结果没有通知企业,更没有给企业申诉、复检的机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声明称,河北省食药局未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价,也未通知所在地省级食药局进行核实处置,草率发布检验结果,进行执法查处,违反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规定。
该协会在声明中表示,辉山乳业产品硫氰酸钠超限量值问题,是对中国乳业的“无端打击和伤害”,“这件事绝不仅是辉山一家企业的事,影响的是整个乳品行业”。
该协会提出要求:河北省食药局收回发布结果、公开道歉,“为辉山恢复名誉,为整个乳业恢复名誉,并请专家从科学的层面澄清由此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辉山乳业被检出硫氰酸钠超限量风波发酵至今,相关方均未针对引发争议的7月10日所生产高钙牛奶(240ml灭菌奶)乐利枕装产品进行说明。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河北省食药局9月24日发布食品销售安全警示,称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期”抽检中,发现辉山乳业生产的高钙牛奶硫氰酸钠数值高达1520mg/kg,“原料乳或奶粉中掺入硫氰酸钠可有效抑菌”,但未提及被抽检牛奶批次及抽检时间。
次日,辉山乳业在官网发文称,该司于9月18日获知有产品在河北被检出“硫氰酸钠超标”,但被检产品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45天保质期的产品在8月25日就已过期,收到该批次下架停售通知“感到非常震惊”。
此后,辉山乳业公开了9月10日、9月16日批次高钙牛奶(240ml)的检测报告,沈阳食品检验所于9月22日受委托检验了该公司6批次乳制品,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显示,硫氰酸钠含量均低于国家参考值。
9月27日,辽宁省食药局发布消息称,调查辉山乳业各生产环节,未发现硫氰酸钠,其原料奶、成品8批次样品检验结果均低于参考值。
而最初被检出硫氰酸钠超标的7月10日批次牛奶,是否存在问题,至今仍不明。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辉山乳业于9月28日举行的“河北高钙奶被下架媒体沟通会”,原定系由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的“牛乳中硫氰酸钠问题研讨会”,但当天这两大组织均未有人到场。
澎湃新闻在媒体沟通会上对辉山乳业提出,公开该批次产品企业自检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该企高级副总裁徐广义彼时回应,因数据较多,未来得及整理,待整理后向媒体公开发布。
但时至今日,涉事批次产品检测报告仍未公布。
“涉事产品已过期,无法再申请复检”,乳业专家王丁棉分析,辉山乳业与河北食药部门双方争执之下,最后可能陷入“死无对证”的僵局。
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官网信息显示,辽宁辉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杨凯,系该协会第五届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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