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秋萍)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在进一步健全我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极少数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
据了解,“三无”病人一般指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人员、无支付能力的病人。根据《意见》,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产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我市境内发现有急危重伤病人员,应及时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救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无条件对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进行急救,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的将会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行为,也会被严肃查处。
根据《意见》,我市将分级设立市本级基金和县(市、区)级基金。其中,市级基金筹资来源主要包括省级财政下拨的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等方面。医疗机构对患者应急救治后,患者无力支付应急救治费用的,且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和红十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后续,卫生计生、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建立疾病应急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疾病应急救助服务水平。
原标题:玉林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三无”病人可享疾病应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