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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门诊医保

发布:2015-12-24 05:4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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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1日,记者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该市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持重

江门: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门诊医保

  12月1日,记者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该市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持重性精神疾病《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的参保人,在精神专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综合医院精神专科以及经批准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江门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住院费用结算方式,由基金按规定支付,不设起付标准。以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就医为例,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参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可达60万元和30万元,基金支付比例85%和80%(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支付比例90%,城乡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以上的支付比例85%)。

  另据了解,对因江门当地医疗条件所限异地转诊、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记者/甘雁娜 通讯员/江人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