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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重特大疾病享受救助?

发布:2016-04-02 18:21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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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哪些重特大疾病享受救助?,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 养老机构

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这两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均纳入今年的省级民生工程。

医疗救助主要病种确定

了解,城乡医疗救助方面,我省今年对于救助范围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划定,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医疗救助范围既可以按照 “所患病种”确定,也可以按照患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确定。主要病种是:严重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乳腺癌、宫颈癌等各种恶性肿瘤、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病种等。凡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城镇职工大额 (病)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原则上可确定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

另外,今年的救助标准将实行分类分档确定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付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重点救助对象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同时在年度限额内,合规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将不得低于70%。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等多种形式展开。

方案还特别提出,今年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 (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将按照原省卫生厅等部门确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的费用定额×20%)执行。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办法。同时,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凭相关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定点医疗机构或保险经办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其他特困人员对于医疗救助的申请,由乡镇(街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县级财政部门接到审批表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救助资金。

民办养老机构享补贴

今年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与去年差别不大。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45张以上、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和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以及全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同时,我省今年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继续给于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省级机构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对于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还将获得日常运营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上浮50%、100%和200%以上。另外,今年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还将获得贷款贴息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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