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消息,记者6日从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获悉:目前,全国尘肺病报告人数已超72万人,其中62%集中在煤炭行业这一高发区,超过44万人。当前,每年死于尘肺病的煤矿工人数远高于同期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煤矿尘肺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2009年的张海超,为了验证自己的尘肺病,甘愿用开胸验肺的这种极端而无奈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几年过去了,张海超已经成为过去的新闻人物,但是更多和他有着相同疾病的工友数量却还在不断增长。
人的生命权是其他任何权利的基础,没有生命权就没有谈论其他权利的基础。以人为本的起点也应该是人的生命权。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会发现很多人的生命安全被忽视的现象。
诚如新闻中所说,我国煤炭的能源主体地位短期内不会改变,仍有500万煤矿工人从事煤炭生产,再加上矿山、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业、建筑材料、公路、铁路、水利建设等行业运转较多,如果措施不科学、防治不及时,尘肺病患者只会越来越多,人间悲剧也会一幕接一幕上演。
平常人不会担心会得尘肺病,身边也很少会接触到尘肺病人,我们也无法完全理解他们的辛酸,但是当我们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他们生活的艰辛、痛苦和无助,以及对生命的无奈,每一个善良的心都会有所悸动。
2010年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2011年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开展尘肺病为重点的粉尘危害重点治理工程。
可以说,近年来各级部门、组织都下气力防治尘肺病,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对于尘肺病患者和患者家庭,对于因为预防不及时、不到位、不科学而引起尘肺病的工人,这样的力度和速度都不能让他们满意,也不能让公众认可。
现在国家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一切都要遵循法律而为,对于防治尘肺病也应该积极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让尘肺病防治工作依法而为。上升不到法律层面的就先制定规章制度,让防治工作得到重视。
对于尘肺病防治工作不仅要制定好的法律制度,也要把握好法律制度,最重要的还是要执行好法律制度。俗话说的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关键还是要看如何执行。
对于党政和各级组织,要树立重视生命权、重视人的基本权利的意识,真正把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对待。(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