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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万人去年获疾病应急救助

发布:2016-02-24 09:0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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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李红梅)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2015年全国有140326名患者获得疾病应急救助,其中“三无”患者(无身份、无亲属、无支付能力)占25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李红梅)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2015年全国有140326名患者获得疾病应急救助,其中“三无”患者(无身份、无亲属、无支付能力)占25.2%,无能力患者占74.8%,申请支付金额11.28亿元,有效避免了“等钱救命”现象的发生。

原标题:十四万人去年获疾病应急救助

无身份、无亲属、无支付能力患者占四分之一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24日 16 版)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李红梅)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2015年全国有140326名患者获得疾病应急救助,其中“三无”患者(无身份、无亲属、无支付能力)占25.2%,无能力患者占74.8%,申请支付金额11.28亿元,有效避免了“等钱救命”现象的发生。

据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卫生计生监察专员周军介绍,2013年2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全国建立起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救助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资金来源为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分省、市两级设立。近两年来,每年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约5亿元。自2013年开始,共救助患者37万余名。

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二是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2013年,财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出台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监管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江西省、福建省、吉林省细化规定,提高了可操作性。但制度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周军说:“全国的经办机构没有统一,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医保管理部门等都可以成为基金的经办机构,归口管理存在问题;二是公安部门核实患者身份,或者民政部门核实患者经济能力,是存在困难的。特别是遇到跨省的患者,困难就更突出。”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罗礼生说,虽然江西建立了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审制度,但在身份的认定、资料的获取方面仍比较困难。“医院不可能来了患者不救,但医院没要到证明,患者都跑掉了,那就只能由医院支付。”

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全国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管理平台,整理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和基金使用等信息,加强监管,不断完善救助政策。

十四万人去年获疾病应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