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号称从中华鳖提取了大量营养物质,配合传统中草药,能够益智健脑、补肾强身的“中华鳖精”红极一时。为其形象代言的国家田径队伍“马家军”,更是让许多人深信不疑。后经曝光,所谓鳖精基本上是糖精合成,这个风靡一时的神药也被戏称为“一只王八养活一个厂”。
之后,公众信任度一落千丈,保健食品行业进入低谷期。根据《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报告(2012版)》统计,当时仅剩一千家左右企业,年产值滑落至一百多亿元,其中60%是中小型企业。
低迷一直持续到了2005年7月1日。彼时国家食药监局制定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终身制不再存在,再注册与退出机制使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管理由被动变为主动。
2008年,为实现监管职能的有机统一,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划归卫生部,成为了其下属的部管局。相应的,地方药监并归到卫生部门。后遗症又相伴而来了……
“每轮国家改了,地方都要滞后好几年,保健食品的过渡花了近十年,最终到位是在2013年。”一位地方局副局长说,这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监管空白和上下信息不对称。
但这么一改,食药监局马上就被弱化了。本来保健食品的专业监管人员就少,改革之后就更少了。现在,地方政府部门真正管保健食品的人员,可能并不懂保健食品,完全是在用市场监管的方法管理。由于政府的监管能力没有很好匹配到监管职责,前些年,管理格局不得不停留在“重审批,轻监管”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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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到底有没有效果?
为什么那么多人信?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点进来就想问的问题。
在我看来,每次别人问我,我都会说,因为安慰剂效应存在,加上个体情况差异,有没有用很难说。
作为一个曾经尝试过很多品牌和类别保健品的人士,感觉能明显觉得有用的只有如下几种:
在饮食及其不均衡的情况下,复合维生素有用;
在运动的情况下,钙片有用;
在便秘的情况下,酵母片和膳食纤维素有用;
在臭美的情况下,胶原蛋白/改善毛孔/葡萄籽胶囊等等一开始让皮肤变好的感受还是挺明显的,但效应是短暂的,停用即无,有时还会更坏,比如突然爆痘 ><
可实际上在我国,保健食品在法规中限制的很死,不能宣称任何疗效和治疗作用。按照国家食药监局的规定,我国允许注册申请的特定保健食品的功能只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等27种,我们经常听到的壮阳补肾、活血通络、益气固本根本就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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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迷信种种神奇的作用呢?
常常在媒体上会见到,被骗钱的老人哭天喊地拿着某蜂胶产品说根本没用,一盒花了一万多。可人家蜂胶胶囊盒子上面明明白白印着“本产品为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功能,不可做药品使用,怎么怎么请遵医嘱”。
不看说明书,只听销售宣传,是国人的又一大通病!
回忆下你买东西的时候是不是最爱问店员:你给我介绍下哪种好?推荐下哪种适合我?而不愿意自己看说明书和介绍。
一位食药监执法人员说起他们在市场上检查的经历也是一肚子苦水,“保健品是不具备治疗功能的,但骗子们会这样说吗?”
“骗子们都会把他们的产品吹的神乎其神,包治百病。他们的骗术都非常高明,抓住了老年人怕死的弱点(没病没灾的就想找点药吃吃),往死里忽悠。他们研究老年人的心理特点研究的太透彻了,抓住这些弱点把老人们都给洗脑了。”
执法者还发现,“这些产品包装上有批号,有蓝帽子,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是合法的保健食品,正常销售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愿意卖多少钱卖多少钱,就值十块钱的破胶囊卖五千我们也没办法。”
而日常检查时查到这类销售店家,或接到举报投诉时,也只能去警告这些商家,不能搞夸大宣传,再检查一下他们有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就没办法了,人家就能卖;没,也没太大办法,只要人家不当场卖,总不能不让人家宣传。
对保健食品的质疑,存在于它模糊不清的功效及评价标准上。我国规范的评定标准和方法缺乏,不同的保健品和评价单位所用的指标和方法不同,缺乏共同的标准;评价效果的实验设计粗糙,对照缺乏或不合理,形同虚设;指标及其解释也非常随意。
安徽医科大学教授祖述宪曾回忆,1996年,有几家保健品公司找他做鉴定,其中广东一个生产冬虫夏草产品的经理电话说,他们的产品很可靠,是经过国内一流医学研究机构鉴定的,并且把试验和鉴定材料用快递寄来。
嘴上在应和,心理却满是怀疑。然而,他非常吃惊地发现,对方发来的鉴定果然都盖有北京、上海一些著名研究机构和大医院的官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印章。如某研究所做的结语是“可显著抑制淋巴细胞的增殖”。
“尽管这个结语都靠不住,但在鉴定结论里竟变成了‘该液对肿瘤细胞的生长也可能起抑制作用’。”祖述宪感到不可思议,另一些试验的实验组与对照组结果差别很小,但鉴定者即称“效果显著”。
这和我国保健食品的定位有关。
2009年制定食品安全法期间,对于是否该将保健食品纳入食品安全法管辖范围,相关专家就有不同意见。
“当时有些专家说保健食品应该按照食品管,保健食品这个概念没有存在的必要,更没有单独审批的必要;如果产品有保健功能,就应该放到药品里面去管。”一位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征集意见的专家回忆道。
最终结果是,保健食品的概念在法规中“模糊化了”,2009年食品安全法中保留与保健食品相关的概念为“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