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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举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情况新闻发布会(2)

发布:2018-10-03 06:09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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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监督检查、广告监测、产品抽检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8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合法发布产品广告,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根据监督检查、广告监测、产品抽检情况,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8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合法发布产品广告,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约谈两家电视台各两次,要求规范广告播放行为,严格按照广告审批内容播出广告,坚决停播各类违法违规广告。

(五)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一是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设立了专项整治专栏,及时发布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以及保健食品消费知识。截止目前已发布信息230余条;二是各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西安、铜川、安康、杨凌、韩城等市都组织了大规模的社区宣传活动,组织宣传队、设立宣传点,深入酒店宾馆、养生保健会所、社区院落、老人集中活动区域和人流较大的活动区进行宣传,张贴宣传画,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安康市、西安市未央区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案例编成小品,刻录成光盘,在社区进行演出播放,引导辖区群众科学、理性消费保健食品,避免陷入非法宣传及“会议营销”陷阱;三是在2018年春节前夕,省食安办在省通信管理局的协助下,通过手机短信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食品、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投诉举报电话。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共推送1.6亿条短信,向全省人民提示选购食品、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四是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陕西广播电视台“秦风热线”栏目,向全省人民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内容、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安全知识,对广大消费者做了消费提示,鼓励公众通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五是及时向国务院食安办整治办上报工作信息,反映我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目前共有118条信息被国务院食安办整治办采用,中国医药报也对我省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了报道。

三、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截至目前,这次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257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494家,处理理投诉举报1310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31件;检查会议营销现场98场,对违法宣传的会议营销行为立案查处13起;取缔无照经营户119户;侦破违法犯罪案件57起;检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102批,其中3批食品不符合要求,予以销毁处理;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8267条,处理违法广告349条次,停播严重违规广告、养生节目118条次;清理互联网有害信息59282条,关闭网站10家,关停微信账号50个,微博账号16个,下架违规APP 8个。

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的认知能力、认知水平和虚假宣传防范意识得到了提升。经过案件的查处和曝光,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犯罪分子,进一步保障了全省人民食品安全。在各市、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在一些区县非法会议营销行为已经绝迹。经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举报投诉的数据进行分析,有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的投诉由整治初期的每月9起左右,降至目前的2-3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有所收敛。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安广文:

介绍就到这里。下面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西部网记者:

我是西部网记者。作为消费者,一方面痛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另一方面对保健食品特别是中老年人有很强的消费需求。请问一下,您对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提示呢?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张明: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产品须经国家审查批准,获取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在包装中使用保健食品专用的蓝帽子标志。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大家应注意以下方面:

1. 保健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疾病,不能替代药物。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2. 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在药店、超市、专卖店等获得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购买时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3.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做好“四不”: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

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或向当地食药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国食品报记者:

我是中国食品报记者。这次整治的时间长、部门多、力度大,大家对保健食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如何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的审批?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

国产保健食品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需求很大,产业发展非常好。保健食品审批在国家总局,往年积攒申报的品种有一万多个,去年国家总局加大审批力度已经把7000多个产品审批通过,现在剩少部分。原来是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进行审核,但是专家参差不齐,标准把握不一,现在把外审制改为内审制,统一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效果。国家总局下了很多工夫,目前审批基本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审批完成,审批一般经过的时间比较长,批一个产品大概两三年,产品是要通过安全性毒性实验、动物性实验、人体实验等,很多工作不是审批时间长,而是程序多。从审批角度来讲时间并不是很长,现在国家已经加快速度,保证市场需求。

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记者:

我是陕西新闻广播记者。刚才介绍了保健品市场整治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比较关心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巩固整治的成果,把整治工作引向纵深。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