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宫晓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10日,在国家卫计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表示,在改革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认真总结和推广地方成熟改革经验,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持续深化医改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突破利益藩篱、三医联动推进改革,着力破解医改难题;有利于少走弯路、降低改革成本;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利于充分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多部门职能归拢 发挥医保合力
据了解,新一轮深化医改以来,以福建省三明市、浙江省杭州市等为代表的综合医改试点地区,针对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改革,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意见》中深入总结了8个方面24条成熟经验和做法,其中提出的可以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便是来源于福建省和三明市的实践经验。”姚建红表示。
福建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介绍,三明市2012年启动医改,历经4年改革实践,效果受到了肯定,其中很重要的经验便是首先进行医保体制改革。
“医保政出多门、职能分散、‘九龙治水’的状况影响了医保整体职能的发挥。”詹积富坦言,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福建省总结借鉴三明医保改革经验,从整合医保整体职能入手,全面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
据悉,近日,福建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层面的专门医保机构——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多部门涉及医保的职能全面归拢。该机构设有“三处三中心”,即医保基金管理处、医疗服务价格处、药械采购配送监管处等3个内设行政机构,下设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电子结算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把基金的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这些职能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能够发挥医保的合力,也能够促进医保的深入发展。”姚建红指出。
以患者利益为首 提升“获得感”
医改涉及政府、患者、医院、医生、保险、药企等多个要素,面对多元主体如何调整利益格局?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王虎峰教授表示,医改是有规律的,面对多元主体,要摆正优先顺序,兼顾各方利益,“根据多个地方的成功经验,首先要把患者和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此方面,杭州市经过探索,在提升百姓对于医改的“获得感”上做足功夫,创新实施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并逐步构建科学的分级诊疗体系。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滕建荣介绍,杭州市落实了签约服务的各项保障机制。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120元,市、区两级财政承担90%,签约对象个人承担10%;其次,出台医保倾斜政策。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签约后门诊起付标准下降3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签约后,除门诊起付标准下降300元外,通过签约转诊至上级医院产生的诊治费用按社区报销比例直接结算;第三,完善物价配套政策。兼顾供需双方的需求,并合理体现服务价值,对相关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较大幅度调整。
除此之外,杭州市积极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平台,发挥智慧医疗的助推作用,使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大医院提供的免费远程会诊……
“这些新政策突破了原有的政策难题,解决了以往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服务却不能提供有政策支撑的服务,居民有实际需求却得不到服务的矛盾,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功能特色充分发挥,促进了基层首诊。”滕建荣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