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处(负责人:鄢梦)。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分析民营企业创设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总结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经验。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有关民营经济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规划,协调争取总局相关部门支持我省民营企业发展。负责建立完善各类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咨询、论证、决策、公示等制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涉及民营经济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负责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分类指导。引导鼓励民营企业规范运营、加快变革和创新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提质增效,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指导民营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负责制订民营企业家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培训辅导体系,开拓搭建各类学习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考察培训。负责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暨小微企业名录库(四川),拓展名录库功能应用,加强名录库宣传推广,盘活“政、银、企”三方信息资源,促进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负责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开展调研、数据统计分析、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建立联系点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民营企业维权处(负责人:雷光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民营企业维权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诉调对接、部门合作等机制。积极参与全省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负责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并协调处理全省民营企业投诉,指导处理有全省性影响或跨区域的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宣传调研工作,组织民营企业维权典型案件评选活动。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负责指导各市(州)民营经济工作部门的民营企业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民营企业维权工作的督查督办,目标考核,案件管理,人员培训。负责指导行业商(协)会开展会员企业的维权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行政审批处(负责人:郭清)。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行政审批改革方针政策,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研究拟订全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考核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考核。承担省本级企业注册登记受理和审批发照工作。承担省本级计量许可受理和审批发证工作。承担省本级特种设备许可受理和审批发证工作。承担全省重要工业产品许可受理和审批发证工作。承担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受理和审批发证工作。承担省本级食品生产许可。承担省本级广告发布登记和全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批工作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梳理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研究并提出我局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承接市场监管总局下放的与我局职能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应当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科技信息化处(负责人:顾莹莹)。负责科技综合规划。拟订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年度计划。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四川实际,指导和推动实施全省系统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和检验检测整合改革工作。承担科技管理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建立完善相关科技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科研项目管理。提出全省系统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负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NQI重大科技支撑项目、省局计划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科技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转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省科技进步奖“标准、计量、质检”专业组和局科技委日常工作。负责技术机构综合管理。编制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规划,组织实施年度能力提升专项,承担能力建设需求评估、立项审核、财政经费预算编制和实施过程监督。负责国家、省局质检中心规划布局、申报筹建、验收和动态监督管理。负责科技基础资源管理。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科普工作和系统科普基地规划筹建。负责全民科技素质提升工作。承担全省系统年度科技资源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结果应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信息化工作。会同信息中心拟定本部门信息化规划,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工作,推动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新闻宣传处(负责人:蒋鸿宇)。负责拟订市场监管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负责编制实施省局新闻宣传计划,确定新闻宣传口径和重点。负责省局机关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订舆情监测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制定突发热点舆情引导处置预案。负责组织市场监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省局所属媒体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场监管宣传产品制作和推广工作。负责联系各级媒体,做好市场监管外宣服务。承担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负责省局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