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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4)

发布:2021-04-25 19:1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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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质量发展处处(负责人:肖学文)。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省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开展质量强市(州)、强县(市、区)建设。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形势,审议有关事项。承

(十一)质量发展处处(负责人:肖学文)。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省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开展质量强市(州)、强县(市、区)建设。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形势,审议有关事项。承担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授权牵头承办国家对省级层面质量考核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加强全面质量责任情况的考核评议工作,探索建立省级质量督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负责推进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组织制定品牌培育创建制度机制,推进“品质四川”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按授权牵头推动四川品牌发展联盟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负责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建立服务质量协同处理机制,承担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与结果通报。负责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负责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建立召回管理协调机制,指导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工作。组织开展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监督、效果评估等工作。负责贯彻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政策措施,指导市(州)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负责贯彻落实质量伤害监测制度,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行业和地区质量状况调查。负责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承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善质量担保制度,承担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监督管理。负责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实施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负责加强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按授权牵头推动四川质量发展研究院相关工作,推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蔡军)。负责拟订省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省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发布监督抽查信息及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管理。负责承担全省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研判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区域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负责拟订全省生产、流通领域重点工业品、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度和计划,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及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抽查结果的发布、上报、通报、预警等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拟订消费品安全监管制度,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重点行业、区域的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负责拟订重点工业品安全监管制度,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重点行业、区域的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负责拟订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制度,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负责拟订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制度,指导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管理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监督抽验工作。负责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处(负责人:何宗谕)。负责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省食安委组成人员调整,负责制定修订省食安委工作规则,推动建设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信息化平台。负责组织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联络员全体会议。起草全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牵头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开展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牵头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牵头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市(州)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组织修订全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演练。牵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张泽军)。负责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环节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拟订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掌握分析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生产环节食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开展食盐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建立实施质量管理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王朝)。承担食品经营环节综合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检查、飞行检查。指导全省开展食品经营环节食品经营许可、安全抽检、诚信体系建设、科技标准、食品安全宣传、监督管理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分析掌握食品经营环节安全形势、主要问题,拟订经营环节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食品经营环节社会共治。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落实集中供餐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城市商业综合体餐饮服务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各地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地监督落实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开办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及贮存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与农业部门建立准入准出衔接机制,指导各地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组织各地依法开展食品销售、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及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地监督落实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示范超市建设;组织实施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配合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组织落实网络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和入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组织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食品小经营店、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完成农村扫黑除恶工作。指导旅游景区、重大活动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非洲猪瘟、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建立完善食品经营安全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应急处置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