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194.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00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3.00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6.00分;书法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3.00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9.0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311.00分。
陕西省
艺术文分数线:本科297分;专科105分
艺术理分数线:理科258分;专科105分
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上海市
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3+3科目):261分
四川省
美术与设计类:本科370分;专科170分
音乐学类:本科330分;专科170分
音乐学(理论)类:本科345分
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本科305分
录音艺术类:本科310分;专科17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本科370分
音乐表演类:本科285分;专科170分
戏剧影视表演类:本科290分;专科170分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355分;专科170分
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本科260分;专科150分
编导类(文科):本科450分;专科170分
编导类(理科):本科430分;专科170分
美术与设计类对口职教师资班:本科300分
音乐学类对口职教师资班:本科205分
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班:专科150分
音乐学类对口高职班:专科185分
天津市
艺术类:理工276分;文史280分
西藏自治区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本科:少数民族文史类211分,汉族文史类249分;少数民族理工类173分,汉族理工类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文史类134分,汉族文史类174分;少数民族理工类135分,汉族理工类168分
云南省
一本:艺术文380分;艺术理330分
二本:艺术文380分;艺术理330分
专科:艺术文290分;艺术理290分
浙江省
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美术类:第一段511分;第二段459分
音乐类:第一段457分;第二段386分
舞蹈类:第一段477分;第二段409分
影视表演类:第一段458分;第二段393分
时装表演类:第一段491分;第二段423分
播音主持类:第一段471分;第二段395分
编导类:第一段489分;第二段420分
摄制类:第一段478分;第二段405分
注:艺术类第一批中,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312分。
单独考试招生分数线:工艺美术337分;影视表演304分;舞蹈330分;音乐386分;时装表演29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