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说“童年心理创伤”影响一生的行为,但这“童年”究竟包括几岁到几岁?
一般共识是从三岁后有认知有选择开始,当被压制羞辱时,尊严受损,心灵中烙下阴影,终生难忘,从此人生方向有如黄河改了道,性格亦因此扭曲。
但三岁以前呢?
如果回溯源头,应该从胎儿时代算起。“胎儿心理学”是个专科,专门研究在母子生命共同体阶段,母亲心情对腹中块肉的心理影响。中国也有所谓“胎教”,孕妇要保持心情畅快,多听轻音乐,那么胎儿就会在孕育阶段造就温和高雅气质。
相反,孕妇如果心情遭逢大变,甚至正在想等胎儿出生后将之弃掉,胎儿同一时间就感受到,不必等出生,心理已大受打击。
这种理论有多少临床实验证据?不知道。我有位朋友就言之凿凿。她母亲养不起她,一出生就将她送出去。她在青年期时才得悉此事,痛哭了好几天。在成长过程中,她一直认为自己的性情过激,行为偏差和婚姻生活不愉快,都肇因于此。她积极研究胎儿心理学,认为必须回到原点,找到生母,并亲口问她:当年为什么不要我?
面对真相,才可以克服那看不见的心理缺口。这套理论是否生效,不知道。但自从她找回生母之后,恍如换了个人,不再强调自己自卑,也不再随时激情抗辩,与丈夫的相处也温和得多。也许证明了愈是前期受的创伤,潜伏期愈长,破坏性也愈大。
怀孕的确是人类创造奇迹的机会,婴儿的形成和发育,不但是父母的责任,整个国家政府都应该给予无限支援,任何环节照顾不周,将会为未来社会製造难题,反过来,就是生生不息的人才库,成为强国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