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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现代医学模式重新定义病人

发布:2017-04-23 06:13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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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精神卫生法自1985年启动立法,历经26年,期间十易其稿,草案直至去年才出台。因此,精神卫生法的制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成为焦点,以后到医院的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病人了

“病人”内涵在不断扩大

精神卫生法自1985年启动立法,历经26年,期间十易其稿,草案直至去年才出台。因此,精神卫生法的制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去年10月、今年8月,两次审议草案。对此,三审稿新增规定,“医务人员发现就诊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应建议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精神卫生培训,提高其识别精神障碍的能力。”精神卫生法新增规定是一个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医学模式已经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注重人文关怀,把病人当作一个完整的有血有肉的人来看待,而不是简单的病人,是落实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的重要方面。任何疾病的发生都和社会因素及心理因素有关。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在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方面的力量较弱,多数综合性医疗机构没有开设精神科门诊。“强行收治”、“非自愿入院”等是争议多年的话题,如何判定一个人是不是精神病患者?三审稿规定,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诊断标准和程序作出判定,以医疗机构作出的“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为依据。

现在,全国的精神专科医院不论是数量还是布局都不尽合理,无法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以北京为例,几家大的精神病医院相对距城区较远,让很多精神障碍患者每月都要跑到那里复查、取药,会让他们感到很不方便。如果综合性医院都能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将大大提升服务的覆盖范围,更好地体现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对于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改进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患者往往存在心理问题

许多躯体疾病患者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程度心理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焦虑、抑郁。心理问题的存在,影响到躯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也影响到疾病的疗效,增加了本来病痛的程度和持续时间,也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而及时有效识别和治疗心理问题,双管齐下,能够大大减低患者病痛的程度和持续时间。

据不完全统计,心内科住院患者大约30%—40%存在焦虑、抑郁情绪,恶性肿瘤患者这个比例更高。恶性肿瘤死亡率高,同时患者对肿瘤的认知度低,很多人会“谈癌色变”。一旦患上恶性肿瘤,病人及其家属心理会感到巨大压力。焦虑和恐惧,往往是由于对死亡、疼痛或残疾等后果的担心。一份对国内11家医院1万多名肿瘤患者的调查显示,近三成肿瘤患者符合不同类精神障碍诊断标准,有精神心理问题者更多。其中,肝癌患者由于生存期短,出现精神心理问题的最多;其次,是乳腺癌患者;复发性肿瘤患者的心理问题居第三位。因癌症仍被不少人视为“绝症”,不少癌症患者在获悉自己患病后,出现悲观、失望、恐惧等心理问题,常常自己把自己“打垮”,此时进行心理疏导十分必要。

躯体症状可能由心引起

许多心理疾病患者首发症状或主要表现是躯体症状,例如抽搐、瘫痪、失语、失明、各种躯体不适。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成,就诊率更低。

许多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并不知道自己的真正疾病,往往会选择去综合性医院就诊。这些患者长期在综合医院各科室就诊,浪费大量医疗资源,延长病人的痛苦时间,错失最佳治疗时机,客观上也加重了看病难、看病贵。如果综合医院医师掌握基本精神病知识,在第一时间识别、转诊,有利于患者及时就诊、减少痛苦、节约本来就紧缺的医疗资源。

现在,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处方的抗抑郁药物比精神专科医院多得多,较为常见的患抑郁症(在人群中的总发病率占4%至5%)和焦虑症的患者,大多会先挂综合性医院神经内科的号,但此类科室的大部分医生往往没有治疗精神疾病的经验,治疗手段和预防相关风险的能力都不具备。如果综合性医院的医生具备起码的精神疾病辨识能力和意识,可大大减少患者反复进行各项检查的负担。本版供图/CFP

延伸阅读

社会歧视和病耻感

需靠综合之力消除

我国有各类精神疾病的人数达1亿,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为1600万人。截至2010年底,全国仅有此类医疗机构1468家,精神科医师约2万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精神疾病问题已占中国健康问题的20%,全球的平均水平为10%,未来20年中国的这一比例将增长至25%,但目前精神障碍防治、康复能力严重不足。

普遍存在的社会歧视和病耻感,使许多心理问题患者不敢、不愿到专科医院就诊,而就诊于综合医院的各科尤其是神经内科。综合医院设精神心理科,可从专业角度解决患者心理问题,能及时解除他们的痛苦,方便患者就医,提高治疗率,从而提高生活质量。还可解决目前综合医院存在的与专科医院在诊治经验、用药选择、特殊情况处置方面均处于劣势、影响患者诊疗的现状。

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即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预计到2020年,这一比率将升至1/4。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对医务人员进行精神卫生培训,可有效解决就诊于综合医院的精神障碍患者治疗问题,防止个别的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害行为,同时保障正常人不“被精神病”,推进人文理念的医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