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
一、“战必大败,和未必大乱”的民族失败主义和混乱不堪的“民族主义”思潮是汪精卫对日议和的心理基础和诱因
长期以来,汪精卫认为:日本是个“强邻”,中国不可与之相比,“须知数十年来,中国军事、经济,在物质上着着落后,固不待言,即组织亦幼稚不完备”,故而主张对日本的侵略应在“尽可能范围内,极力忍耐,极力让步。”据此,他提出了“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对日妥协方针。汪氏辩解道:“中国为什么一步一步的往后退呢?因为中国比较日本进步迟了六七十年,中国的国防力量不能挡住日本的侵略。然而,自“九一八”以来,中国的外交内政的方针是怎样呢?总括说来,在外交上不能挡住日本一步一步的进来,只能想此办法,使我们退得慢些。”正是在这种妥协求和的思想指导下,汪氏在当行政院长时,亲手与日本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和《何梅协定》,并认为是对国家负责的表现。
抗战爆发后,汪氏仍顽固地坚持其中国比日本落后六七十年,抗战必败的观点。他说:日本是“一个国富民强的国家”,中国“军事、经济一切社会组织及社会能力都落人后。”“以一个刚刚图谋强盛的中国来与已经强盛的日本为敌,胜负之数不问可知。”正是从“事事不如人”的国情观出发,汪精卫认为“战必大败,和未必大乱”,“所以应该能和则和。”但是,“和”并不是去投降日本当汉奸,而是欲待国力增强,具备抵抗日军的条件后再试图抵抗日本。1938年10月底,汪精卫说:“以我的主张,现在还不应该发动抗战。候我们有了飞机,可以答复敌人的飞机,我们有了大炮,可以答复敌人的大炮,到那时我们再打。”
诚如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批判亡国论者时所言:他们“看重了强弱一个矛盾,把它夸大起来作为全部问题的依据,而忽略了其他的矛盾,他们只提强弱对比一点,是他们的片面性;他们将此片面的东西夸大起来看成全体又是他们的主观性。所以在全体说来,他们是没有根据的,是错误的。”从这种没有根据的、错误的前提出发,汪精卫叛国投敌就具备了逻辑起点和心理基础。
早年,汪精卫受民族主义思潮裹胁、推动,投身政治斗争。然从一开始,汪氏的民族主义总想就十分混乱,既渗合有大汉族主义乃至沙文主义的因素,又不能区分帝国主义时期的民族斗争与以前的民族斗争的质的不同,且往往将民族主义误为种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