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萍乡讯 胡干成、展中华、记者陈建新报道:萍乡男子张某为快速致富,竟无证制售所谓的“祖传秘方”。昨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处男子张某和钟某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张某为更好地打开销路,伪造了生产厂家和药品批准文号,为药品取了“复方川羚定喘胶囊”、“伸筋壮骨胶囊”等时尚的名称。2008年下半年,钟某得知张某有药品出售,遂电话与之联系。钟某在取得药品后,以每瓶9~20元不等的价格,在萍乡市私人诊所或快递方式向湖南、广东等地销售。截至去年4月底,钟某付给张某货款共计32万余元。
去年5月12日,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其家中查获药品上千瓶,药品包装上标注着“河南省濮东风湿哮喘病研究所”和“济南万家康药业有限公司”等字样。
后经河南省及山东省相关部门核实,“河南省濮东风湿哮喘病研究所”和“济南万家康药业有限公司”均系伪造的假名。
另查明,张某和钟某亦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所制售药品经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鉴定系为假药,不仅不能治病,且对人体有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