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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陷阱”你知道多少

发布:2016-09-08 17:31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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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陷阱”你知道多少

  消费者正在点餐

餐厅“陷阱”你知道多少

  生意火爆的小餐馆

  青海新闻网讯 民以食为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的餐饮支出也越来越多,闲暇时,和亲朋好友下顿馆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当你心情美美地去吃饭时,是否遇到很多黑心商家的重重陷阱?又是否注意过一些餐厅里的小“心机”呢?

  418元变为518元

  “在外吃饭一定要养成结账前要看菜单的习惯,否则可能被坑的就是你!”王女士说。

  家住平安区平化小区的王婵娟女士向记者反映,近日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平安区兰青路某小炒店吃饭。由于这家小炒店生意一向很火爆,王女士提前电话预定了一个8人的餐位,电话里餐馆服务员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用餐结束后,服务员拿来了单据,餐费是518元。细心的王女士叫服务员拿来菜单,自己又核对了两遍,怎么算都是418元。这足足100元的差价,让在场所有的人都感到很诧异。王女士以为是服务员算错了,可服务员却不耐烦地说:“我们家饭馆生意一向很好,你提前预定的餐位迟迟不来,那会儿又是客人吃饭的高峰期,为了给你们预留这个餐位,拒绝了很多客人。就因为你们晚到,所以多算进去的100算是你们的定桌费。”服务员的一番话,让王女士非常气愤:“电话预定餐位时,服务员并没有提过要交100块钱的定桌费,这明摆着就是狮子大开口啊!”

  在王女士一行人准备向有关部门投诉时,服务员态度立马转变,表示定桌费不要了。

  “作为餐饮服务行业,随着自己的性子张口乱加价,这就是在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王女士说。

  开水10元难开发票

  “出去吃饭,餐馆里的套路需要动脑子,安心吃个饭好难!”白先生说。

  家住西宁市国际村的白先生,一次和几个朋友去西宁市胜利路某茶餐厅吃饭,白先生感觉口渴就想让服务员倒杯白开水,可是却被告知一杯白开水要10元,一壶白开水30元钱。这让正在用餐的白先生觉得很不能理解:“在你家餐厅消费吃饭,喝口白开水还要钱?而且还要得这么离谱?”然而,服务员却解释说,这是茶餐厅的规定,只要不是专门来喝茶的客人,要白开水都是要收取茶水费。”

  无奈之下,白先生要了一壶白开水,并要求服务员把购买白开水的发票拿来,可服务员却称机器坏了不能打发票。无奈,白先生找到了该餐厅的老板,老板却说:“消费了这么点我们没法打发票的,想要发票过几天再来。”

  “出门吃顿饭要个发票就这么麻烦吗?作为餐厅消费者,索要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实在是不能理解这些商家的做法。”白先生说。

  强制消费何时能休

  今年5月,家住平安区国税局家属院的李女士与朋友来到平安大道某茶餐厅。李女士点了一壶茶,一份干果,服务员下单成功后,又气冲冲地跑回来说:“你们点这么少,达不到我们这的最低消费标准,你们再点一个干果就够了。”李女士听了很是生气:“点多少那是我们的自由,为何要限定最低消费标准。”随后,李女士找来了该茶餐厅老板,该老板解释称,因为每个服务员都有自己接待客人的提成,点的东西越多服务员的提成也越高,所以很多服务员都私下告诉客人有最低消费标准。

  “作为消费者来讲,吃个饭真的有太多的陷阱,有时候我们甚至处在一个被动的状况下,实在是伤不起啊!”李女士说。

  特价菜“坑”你没商量

  5月4日,家住西宁市南山路金翠园小区的康先生和朋友在小区附近的一家知名菜馆吃饭时,被桌上的“5·1小长假特价菜促销”的宣传牌所吸引,上边共有8道特价菜,均打两折,而宣传牌上并没有明确标明消费限制。康先生就和朋友点了3道特价菜,可到了结账时一看账单大家都傻眼了,上面只有一道菜是按特价价格计算的,其他两道都是原价。而菜馆老板的解释却是,每桌只能点一道特价菜,并且是单桌消费满300元以上才能享受特价菜。

  “现在很多餐馆搞的促销、优惠都是有门道的,天上不会掉馅饼,真是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出门要多留心才是。”康先生说。

  缺斤少两要多注意

  5月30日,平安区市民张永健向记者来电反映,他和朋友到平安区某茶园吃饭,点菜时服务员向张先生推荐了一道爆炒土鸡的特色小吃。随后,服务员带着张先生挑选了一只2.5公斤的土鸡。可是,土鸡做好以后明显没有2.5公斤的重量。而且张先生还发现端上来的这盘土鸡根本就不是一只完整的鸡,怀疑被店家动了手脚。可服务员见张先生一时找不到证据,坚决称不存在欺骗行为。

  张先生一行人无奈,只能将吃剩的鸡骨头重新搜集起来。茶园服务员见此,态度立马大变,连忙道歉并称是后厨误以为是别桌客人点的鸡。最后,在茶园老板的协调下,为张先生免去了这道菜的钱。

  “不是我们斤斤计较,有时候有些黑心商家实在是欺负人。作为消费者在外面吃饭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让这些商家有机可乘。”张先生说。

  谨防诸多消费陷阱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觉得在外面吃饭图的就是快乐和享用,往往只关心饭菜的价钱和滋味,不会去留心饭菜的量,这就使一些不法商家有隙可乘。为了谋取利益,有些商家在提供餐纸、饮料、餐具、小菜、茶水等时,没有明示消费价格,也没有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另外,有些饭馆推出的特价菜,存在优惠陷阱、短斤少两等欺瞒顾客的行为,有些饭馆会在特价菜上增加诸多附属条件,给特价菜装上“高门槛”。

  对此,记者采访到了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韦海。他告诉记者,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对于没有质量保证或者计量不正确的特价菜,消费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