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即将出台,其中规定,网上订餐记录必须在线保存6个月。
随着电子商务的风生水起,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的经营活动渐趋普遍。然而,由于这一领域尚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导致监管出现了盲区,一时间泥沙俱下,相关问题层出不穷,一些知名企业也频频出事,“饿了么”惊现黑心作坊、黑心作坊混进美团外卖等丑闻相继被媒体曝光。事实证明,加强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刻不容缓。
此前,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药监局起草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并在网络食品信息发布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同时,还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义务,比如应当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食品安全。
现在,《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即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在线保存6个月、饭店需公示食材等规定,都非常具有针对性,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必能堵塞相关管理漏洞,震慑相关违法行为,将网络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就得严一点,让诚信缺失的经营者及问题频出的订餐平台及早“歇菜”,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呵护,也是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