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根据目前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20号线、24号线规划至淮口工业区及白果镇附近,并设有多个车站,但目前这些线路还处于线网规划阶段,线路和车站方案均不稳定,故存在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可能。 最后,感谢您对成都地铁的理解,并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成都地铁发展。
【网民留言】
市长您好,看新闻说地铁6号线二期规划没有团结镇,团结镇这边有很多学校,人口有十多万,旁边石材城附近也有很多小区,仅有的几条公交车每天挤爆了,工作上班非常不方便,广场路站,竹桥路,天健路这些站点大都是原本交通就很方便的城市地带,为什么不能在团结也设一个站点呢,增加几个站点总比新修一条地铁线划算些嘛,并且这条线路贯穿东西,必将是一条大动脉,所以,请书记向省上、市上打报告尽快落实6号线二期建设并经过团结镇!这对于团结的学生,业主,老百姓们来说,真的是一个最大的民生工程!
答复意见:
经调查,按照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成都轨道交通6号线主要考虑连接郫县城区, 6号线二期在犀浦站与2号线换乘后将转至沿西区大道敷设。另根据目前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团结镇规划有轨道交通22号线并设有车站,但目前这些线路均还处于线网规划阶段,线路和车站方案均不稳定,故存在进一步优化调整的可能。
【网民留言】
我们住在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313号成都合院业主,从5月开始,我们业主自发成立业委会,并按照街道办的要求6.6号提交10%业主签字并交产权证明复印件,但街道办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迟。 附事件进程: 2016年4月中旬,我们小区几位热心业主到街道办咨询成立业委会的流程,答复我们,社区很重视这事情,社区以后会进小区宣传成立业委会,我们留下联系方式。4月28日,在久等无回音的情况下,到街道办询问,街道办回复我们他们还得向街办反应并征求街办的指导意见后通知我们,领取了几十份宣传资料回去再次等候通知。5月15日我们同样是在久等无回音的情况下,几位热心邻居商议,我们先按《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先写一份关于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并附有五十多位邻居的联名签字先交给社区。5月23日,我们几位邻居带着申请资料到社区找到郭主任,郭主任当我们面给街办联系,并正式将成立业委会一事交归街办陈飞受理。6月6日,我们按照陈飞要求提交交房业主的百分之十以上签名资料并附带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号局备案登记表三者的复印件选其一,以证明业主身份的真实性)。街办负责人签收我院申请资料后,提出要先审核资料再做答复。6月3O日,街道承诺的7月4一8日到合院宣传和张贴成立自愿者小组告示以及街办发函要求开发商在7月13日前上交成立业委会所需七顶资料。两项承诺均未实现,并未主动我们任何业主回复。7月14日几位邻居自发到街办询问原因。街办答复:宣传和贴告示系社区在办他们不清楚。开发商七项资料也还没有交上来,争取在下周一再次发函要求15个工作日内交上来(8月初)若不交再申请房管局处罚。 (问题1:我们热心业主不知道这15个工作日后,是不是又以其它理由和问题拖延推迟?问题2:街道办作为行政机构和管理机构,对开发商无管理?对业主来管理?业委会不是业主自己自发成立吗?怎么又变成街道办来组织?问题3:我们业主自己已经把前期的工作做了一部分了,为什么还要回头做同样的事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成都合院成立小区业委会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情况不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和《成都高新区业主大会设立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办通过审核,在收到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单位,就成都合院小区成立业委会相关事宜,合作街道办事处协同社区正在积极协调和督促开发单位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016年6月12日,成都合院(2期)业主代表李某飞向合作街道办事处递交了有业主签名且附有相关业主身份证明的书面申请。工作人员接到书面申请后,按照工作要求进行了业主身份的电话核实,并与成都合院物业管理公司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告知其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房产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明细,请协助准备。经多次联系,在未得到房产开发商正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6月22日合作街道办事处通过合院物业公司向房产开发单位成都名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了工作联系函,要求其限期提供业主大会设立所需的资料以备审查。随后工作人员在6月28、30日召集业主代表进行了沟通协调,通报近期关于成立业委会的工作安排及进展。7月15日,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上报至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房管处,请求给予协助支持,现合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正积极联系协调名著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落实资料的准备工作。 2016年7月20日13时36分,工作人员与网友进行了联系,就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沟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1.住改商,无营业执照;2.营业至深夜,噪音扰民;3.违法建筑,搭建钢架; 上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成都市住改商办公室说是协调,请相关人员及律师,协调文件及相应初步协议会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按协议执行相关部门可强制执行。协调当天协调团队主体就临时换人了,合作街道办和社区人员代为协调,结果没有盖章也没有法律效力,现在初步协议对方违背,也没有文件保障可强制按协议执行,真心希望政府能够有所作为,为老百姓办实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2幢麻将馆扰民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情况属实,系中海国际社区橙郡一期2幢3单元103号住户住改商,经营麻将馆噪音扰民。前期,合作街道办事处经发科工作人员对该住户住改商经营麻将馆进行了初查,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未果。现合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向高新区工商部门、房管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请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就该麻将馆噪音扰民、违章搭建的问题,合作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向该户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关闭门窗,安装隔音设施,同时现场开具了《调查通知书》,通知其带齐相关资料于3个工作日内到城管中队接受调查。下一步,待该户业主接受调查后,城管执法人员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依法进行处置。 2016年7月26日,合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网友进行联系,就其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沟通。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到香隆乡17公里通乡道路十分破烂,已失修多年,老百姓进城艰难,本来就属于贫困地区,由于交通原因更加贫困。望尽快督促相关部门实地调研加以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支持和信任,您的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达川区石桥镇到香隆乡属通乡公路,全长22公里,系“十一五”期间通乡公路项目,先后于2007年、2008年由乡镇负责实施改造。由于受到多方面影响,损毁严重。为改善道路通行现状,石桥至沿河乡、香隆乡公路已于2015年启动项目改造规划,目前该段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招清财政评审,计划8月进行招投标工作,正常情况下10月开工建设。我们将进一步督促管养部门加大对该路的日常养护,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在去年8月份曾留言向你反映成华区摩玛新城楼上招牌夜间光污染严重的问题,在你的关注下,海伦春天酒店和好莱斯登酒店基本上在晚上12点就关闭了楼顶的招牌灯,光污染有所缓解,但是永乐足道按摩房依旧通宵照明,而且是三个招牌(分别位于2F\3F和楼顶)同时点亮。当时答复说限期予以拆除,快一年都没有拆掉。。。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城管局、保和街办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现回复如下: 成华区城管局、保和街办会同和美社区、“摩玛新城”物管方工作人员向当事方“永乐足道”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招牌灯必须改用柔和发光源,降低光照亮度;每日缩短招牌开灯时间,避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商家负责人承诺按照要求积极整改。目前该处夜间招牌照明已降低灯光亮度,并缩短亮灯时间,招牌灯光扰民情况有了明显改善。 针对此类问题,成华区将督促城管局、保和街办加强巡查管理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纠正。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成华区城管局、保和街办无法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城管局(电话:68627218)、保和街办(电话:84710399)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代表成都市郫县红光镇港泰大道1508号和润国际小区所有业主,投诉开发商成都同聚置业有限公司,我们购买商品房2年了,开发商没有开具正式发票,只有收据,并且在挪用契税和维修基金情况下,至今没有到房管局备案,二期住户没有消防设施,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我代表小区1700户业主,恳请书记在百忙之中,给相关人员施加压力,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同聚?和润国际”二期工程9-18号楼及商业裙楼、地下室未竣工,目前还未向公安局消防大队申报验收。该项目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未向房管局提交资料办理初始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开发企业与业主就此事协商未果,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反映开发商未按规定给购房者开具发票问题,郫县国税局对该公司做了风险提示,送达了《纳税遵从风险提示服务告知书》,向该公司书面提示了税收风险,要求公司按规定向购房者开具发票。经税务人员和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沟通,确定于8月2日下午可向购房者开具发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内江市东兴区上海花园小区的业主,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3年买的房子,今年3月开发商就把房子交给了我们,但是目前已经过去快4个月了,大部分业主也都装修完毕,部分业主也都住进去了,但是小区外面的市政道路却迟迟没有动工,我们每次去小区,都要走泥巴路,和我们当地那些乡巴路都还不如,我就想问作为城市小区,比乡村小区还不如,我们业主也通过多次与当地开发商和政府反映,但是迟迟没有音讯,我们也万般无奈,幸幸苦苦挣钱买的房子,结果现在是这个样子,真心心痛啊!请王书记帮帮我们,让群众安居乐业!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安排相关股室进行核实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相关工作人员核实,该道路已完成设计、财评等前期工作,因该路段涉及房屋拆迁尚未全部完成,导致该项目未能正常启动。 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28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崇州市三江镇宋桥村六组人,今天去办独生子女光荣证遇到了点问题,特向你咨询下。请问我丈夫的户籍是山西省,孩子和我出生户籍都在崇州,由山西省那边开了婚育证明,我丈夫的《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不能在这边申领吗?本来看网上说户口不在同一地的可以开具证明办理,才叫那边快递过来,结果去了镇上,打了市里电话也说不行。现在山西当地镇上计生办都撤销了,想在那边办也不行了,十分无助,万分焦急,特向书记求助,还望书记能在在百忙中给予指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问题,经崇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一方户籍不在四川的不能享受四川省相关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建议当事人到户籍地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享受当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若当地政府不能办理,当事人要求在崇州办理的,可按程序办理,但不能享受四川省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目前我市卫计局已与三江镇计生办进行了工作对接,已为您丈夫办理了本地《独生子女光荣证》。 如果我市卫生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你好书记,我是岳池县兴隆镇某村的村民,今天给你写信也不没办法,今年年初我家新修房子准备安电,于是到当地供电部门询问农村用电上户的相关事情,供电所也回答了我相关问题的,说上户费要二三千元,我问怎么会这么贵啊?他说现在就这么贵啊,包括安装费和材料费,我这家需要一根电杆,叫我出600元买,不但运费由我自己拿,而且立电杆的事也叫我自己请人立好,他们只管来安装,请问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会那些,我有个问题请问,我们老百姓本来收入不高,我们也是老老实实的农民,交那么多钱不容易啊,立杆这些钱还要我拿,我交那些安装费是拿来什么的,算什么费用,这是为什么啊?难道我们老百姓就应该吃亏嘛,供电部门为何不把上户相关程序和费用组成等公布出来,怎么不让广大群众知晓,这个我交的钱不明不白啊。 上次电力公司来人看了一下,未得到解决,请问他们真的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吗?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新建的房屋属于迁建房,仍在原供电点供电,所需电力安装费用依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用户迁址,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新址用电不再收取供电贴费。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因此,电杆的运输和安装产生的费用均应由您承担。在接到您用电申请后,供电所工作人员也对您进行了用电安装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员工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拟写了一份详细的安装费用明细表告知费用组成。该费用为新装用户材料费和户表安装费,我公司目前无“上户费”收费项目。同时,兴隆供电所在公示栏张贴了用电安装流程图、报装流程等。由于您所在的房屋用电线路工程量大,费用较高,我公司已于2016年4月(您曾向人民网发送此贴)对您进行了回复。 我公司将积极协调争取给予您优惠处理,请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09年时在宜宾翠屏区象鼻街道金港华庭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因为种种原因在2011年的时候才交房,交房到现在已经5年的时间了,双证却迟迟未办下来,办证的相关资料在去年就交给开发商了,开发商总是以税收变化等原则敷衍,请相关部门能帮帮我们,让我们早日拿到自己的双证。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16年7月24日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宜宾市金港华庭小区交房5年还未办到双证”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 关于房产证的办理问题 经查实,金港华庭小区是宜宾市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共计建筑8幢房屋,该公司已于2015年7月申请办理完成房产首次登记,但开发企业宜宾市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到现在为止未来领取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双方共同申请。”,请购房业主及时协调开发企业,提交办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二、 关于土地证的办理问题 购房业主需办理完房屋转移登记以后,持房产证及土地登记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到宜宾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申请土地分户登记。 因此,对你反映的办证问题,建议你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及时与开发企业协商,按有关规定来办理你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感谢您的留言! 2016年7月2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四川广安岳池县,石垭镇三块碑村六组全休村民,多次向你们反应修路的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修了十年了的路,到现在还是修不成功,到处都是乡村公路,就是我们这里才是坑坑洼洼的芋子板路,去年跟你们反映的事,到现在一直没有得解决。我们这里还摔到了几个老年人, 摔的有些轻伤,还有些重伤,请问这是咋回事呀,请王书记,及各领导为我们全休村民做主啊!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三块碑村6组确系仅有便民路一条,出行存在一定困难。为解决该组的通组公路建设问题,该村村主任协调配合6组修路工作,并计划由镇政府资助3万元帮助修建该组公路,且按要求申报县级项目补助。 在6组群众代表规划的3条修建路线中,其中2条路线因涉及其他组的土地置换,6组群众对其他组提出的补偿或换地标准存在意见。经村干部多次召开相关村民小组群众代表会,都未达成共识。目前,6组群众主张走第三个方案,全占6组的土地,但路线更长,路况更差。 为此,我镇将督促村组干部与6组代表尽快组织该村通过“一事一议”将修建通组公路除项目资金补助以外的不足部分资金筹集完毕,以便该组公路及时修建,解决村民出行问题。 请您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尊敬书记你好!我是广安市岳池县酉溪镇狮子山村村民,今年2月23日本社村民杨启建在没有经任何国家机关单位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违建100平米的铁皮房用作养鸡场所。我反应至岳池县酉溪镇人民政府,于25日政府联和镇国土、住建、环保、畜牧局等部门实地查看,确认实属违建并当场下达强拆通知书。可是3个多月过去了,违建房依然健在还变本加利把唯一的一条水泥板路敲毁,至使本社30多位留守老人儿童出行受阻引起很多安全隐患。此事我们上访过镇县两级信访局,还给广安市长信箱网上写信投诉。而且隔三差五到酉溪镇政府找相关领导,可他们都以各种理由借口拖延搪塞不查处不执行。在这三个多月里酉溪镇政府前后下达过四次强拆通知书,没有一次执行。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处理此事的职能部门,出于无奈给书记写此信,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抽时间看阅一下,给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投诉的事项回复如下: 2016年3月25日,县住建局已依法对杨某建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规搭建的钢架棚,并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杨某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拆除。 现我局正对杨某建的违法建设完善执法程序,而后协助酉溪镇人民政府对杨某建的违建钢架棚进行强制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四川广安的一名农村分教供养的五保户,我想咨询一下,在征地拆迁安置中,我有和其他普通村民一样的权利吗?如果这些权利被剥夺了,那我该如何维权?望王书记指点帮助!!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3〕13号)要求,享受拆迁安置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所属房屋符合第四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建(构)筑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正规成型和有使用价值。”二是人口性质符合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被拆迁户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必须是持有合法手续的权利人所属户籍登记人员;3.必须是在被拆迁住房内长期居住的家庭人员。” 至于散居供养的五保户,如确实因拆迁导致无处居住,可由本人向方坪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入住方坪乡敬老院养老。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 我向你反映一个关于农民集资的事情。在九几年邻水划归广安行政管辖后。当时因修广邻路,政府向农民集资修路每户家庭出钱,政府给了张集资的分红票据。可如今二十多年了,这张票据待在箱底,也不见政府提及这个事,更别说分红了,我想王书记在百忙之余过问下广安市政府,以释我心头之疑。谢谢!盼回复为要。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首先对股金证问题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我市高度重视广邻高速公路股金证事宜,对股民的利益十分关切。目前,已安排市交通运输局与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川东公司、股东川高公司多次对接,与川高公司就依法解决股金证问题明确了工作步骤和程序。由于股金证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法律性、程序性极强。下步工作中,我市相关机构将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的原则,与川高公司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好股金证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请您密切关注问题解决动态,并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四川省简阳市新市镇怀远永和五组的农民,我们的土地赔偿金在今年四月就已经打人村里账号,为何迟迟不肯发放。还有就是村里多出几百万,应该怎么分配。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我街办立即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三项补助款已到三资账户为何还未发放的问题。永和村多次召开村民会议,均未商量出最佳分配方案。部份农户不认可公示土地面积,要求进一步核实土地面积。因此,需完成面积核实工作后,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分配方案才能发放补助款。 关于集体资金如何分配的问题。因永和村社保人数尚未确定,而购买社保人数的多少决定资金分配方案,因此资金暂时未进行分配。 我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做好村集体资金分配的指导、监督工作和村民的政策宣传、解释沟通工作。我们已电话告知您办理情况,如您还有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28-27125311进行咨询。非常感谢您的留言。 简阳市十里坝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广安市的一名普通老百姓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咱们老百姓,我们非常感谢党。但是许多的基层人员钻政策空子,以自己发财致富,不合法。比如说近年来农村医疗保费年年增加这就算了,再到本地的一些医院看病如果用现金就收实价如果要报销则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这就让咱老百姓很不理解,望严查,多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医疗保费年年增加”的问题。 新农合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参加农民得到了真真实实的实惠。从2006年参加费用个人缴费10元增长为2016年个人筹资120元,报销比例也有较大幅度增长,报销比例从30%增加到2016年的85%、最高报账限额2万元增加到12万元。同时还增加了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对甲类特殊门诊按照最高限额3000元/人/年执行,乙类特殊门诊最高限额1000元/人/年。 二、关于“本地的一些医院看病如果用现金就收实价,如果要报销则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问题。 经查,投诉人一家2人于2014年在广安市人民医院各住院一次,分别报销2626.3元、414.6元。广安市人民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收费按照物价政策执行,并不存在“本地的一些医院看病如果用现金就收实价,如果要报销则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问题。 新农合政策鼓励患者就医时按照分级诊疗政策执行,先从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就医,既方便群众,报销比例又高。我区所有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药品零利润实施已经6年,药品均是以进价进行销售,不存在加价销售的做法。 请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关于房屋存在建筑质量安全问题的诉求 省委书记: 您好: 我们诉求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项目位于南溪新区,由宜宾天际置地有限公司开发,自贡市二建司承建。天际上城B区业主于2014年10月开始接收房屋,接房时反映房屋存在地面有裂缝,今年4月份多数房屋地面、墙面、大梁有大量开裂缝,地下车库漏水严重,公共区域墙砖脱落等质量安全问题。5月8日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鉴定。报告显示1、2、3#楼房屋和地基基础“基本满足和大概”符合要求,但对房屋构建的耐久性受到影响。3#楼房屋主体结构整体降低等级。建科院给出了处理建议。但对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事实与开发商验收合格的房屋存在很大差异,业主要求开发商给予合情、合理的赔偿。 房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是否按原建设规划要求进行施工,如物管用房及配套公共设施;2、有主筋和箍筋裸露出来,已经长满铁锈;露出的钢筋旁用手可以轻易将混凝土抠掉违反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8.2.1和8.3.1之规定);(见图一、二)3、墙柱上的花岗石被硬生生拉断,地基有沉降现象违反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第4.2.3(见图三)4、承重梁有裂缝、现浇板有裂缝,现浇板地面漏水严重违反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第4.2.3,应定为c级或d级,(见图四、五)5、小区容积率、消防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6、公共区域墙砖脱落,存在质量安全;7、地下停车库地面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无钢筋、地面漏水非常严重,现积水约0.5米左右;按规定地下室抗水板厚度应达30公分以上的钢筋混泥土,但小区没有搞水板和钢筋,厚度也仅有10公分。(见图六、七);8、天际上城B区进行了竣工验收和备案,到目前为止,小区业主未收到开发商出示任何的相关验收手续及报告,最起码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修书等等证书,业主都未收到;9、地板裂痕处,扫了水泥浆,为什么验收质量合格;10、房屋已入住一年半,不能交付产权证;11、提出要求住建局及开发商提供房屋的设计规划图及相关资料,但被不同理由拒绝;是什么原因?12、对于小区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 天际上城B区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为什么能够通过鉴定并验收合格……,为什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能严格的执行?请书记能及时的协调解决我们的诉求,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 您好! 您在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题为“黑心开发商唯利是图伤天害理业主诉求公理”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际上城业主反映房屋开裂、钢筋外露等问题,区住建城管局质安站多次组织开发商与业主座谈协商。5月8日,经开发商与业主一致同意,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鉴定。5月25日,省建科院的鉴定报告显示:天际上城(B块)1#、2#、3#楼房屋和地基基础均符合要求,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6月6日,开发商与由业主自行推荐的十三位业主代表达成一致,签订协议,针对房屋局部现浇板开裂、钢筋外露等问题,开发商按照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施工方案进行整改修复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如您对此解决方案存在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二、关于您提及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是否按原建设规划要求进行施工的问题,经核实,该房屋是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2.关于业主反映主筋、箍筋裸露及承重墙、现浇板有裂缝等质量问题,经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到场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及整改意见,由原设计单位出具了修复方案,建设单位根据修复方案进行整改。 3.关于墙柱花岗石断裂及地基沉降的问题,经核实,商业楼门面室外回填土下沉是排污管网不畅通致使污水倒流造成的,花岗石施工方法为干挂石材,断裂原因为其他人为因素,商业楼房屋主体不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建设单位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处理。 4.关于小区容积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经核实,天际上城B区容积率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指标。 5.关于公共区域墙砖脱落、地下室渗水的问题,目前设计单位依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的鉴定报告出具了处理方案,目前正在修缮中。 6.关于天际上城B区竣工验收及备案的问题,天际上城B区是2014年10月24日由建设单位(开发商)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组成的竣工验收组在南溪区质安站的监督下通过了竣工验收,并按要求到我局进行了备案。 7.关于产权证的问题,房产证办理需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总证后再进行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经区房管局核实,现开发商未提交资料到房管局进行办理,区住建城管局目前已督促开发商尽快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8.关于要求查看规划图纸被拒绝的问题,如您确需查看规划图纸(规划设计方案),可以到区住建城管局规划股查阅。 针对天际上城B区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区住建城管局将督促开发商尽快修复到位。该局按程序受理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若您认为在工作过程中区住建城管局有违规、违法的行为请提供证据和违规违纪线索到纪律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反映举报。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0831-3322065。 2016年7月25日
【网民留言】
我家在广安市前锋区小井乡倒石村2组,马上就快到水稻收割季节了,我们作为农民的每年都为这个事情而发愁,收割机没有办法下田,不知道今年我们小组这些水稻是用80年代的手工收割还是收割机收割哦, 作为问题的根源还是在公路没有通,如果政府把倒石村一组和二组公路连通(仅仅只有600米),这个事情就迎刃而解了,如果打通了这条路,倒石一组到二组就不需要绕道6公里了,望政府把这最后600米解决了,也方便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问题困扰当地群众多年,一部分群众因种地需要使用收割机要求修建一、二组的联通公路,另一部分群众因为房屋已搬迁到主公路两边且没有耕种田地,所以不同意投资投劳修建,且修建此联通公路存在土地调整困难、缺乏实施资金等问题,村两委就此事多次召开村民大会,都未达成一致认可的解决方案。 为此,我乡成立了工作组到该村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经多方协调,目前已形成修建此段道路的初步方案,即修路用地由村组负责协调,修路费用由组上村民集资一部分,村公共运行经费解决一部分。该村两委承诺在稻谷收割前将此路段修通,确保收割机过往通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心,也请您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岳池尚城国际二期的业主,眼看尚城国际约定交房时间快到,但尚城国际二期已停工半年有余,仍不见动工,我们多次找住建局和政府领导但都未结果,这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啊!眼看快到交房时间了,却烂尾了,住建局领导说他们监管户里没钱,这就完成不了后续大量的施工,请王书记为我们尚城国际的业主作主,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岳池县尚城国际项目由广安旭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因开发公司资金断链,导致该项目一度不能正常施工。针对项目可能烂尾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经各部门努力推动,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4月15日开始交房;二期工程共3栋(4、5、6号楼),6号楼已完成主体内外抹灰及窗框安装,5号楼已完成了内墙抹灰的60%、窗框安装90%,4号楼完成内墙抹灰的10%。因开发商工程款支付未及时到位,工地于2016年5月20日内外抹灰班组暂停施工。目前,门窗施工仍在进行。 县委县政府“尚城国际”问题处理工作组已成立,由公安、检察、法院、住建、国土等部门组成专班脱产办公,加强对该项目工程进度的督促力度使其尽快复工,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力争在2016年12月底全面交房。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前锋恒顺新城停工两年之久,政府迟迟不回应。时间耗不起。请政府为民作主。过问一下农民生活。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查,恒顺星城项目是恒立化工公司与正大房地产公司(系恒立化工全资子公司)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于2013年4月启动建设,原计划于2015年底竣工交房。因资金链断裂、擅自改变项目规划设计许可,以及实际控制人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等原因,该项目已于2014年5月停工。恒顺星城项目停工后,广安市前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专门工作组负责该项目情况摸底调查、遗留问题处理、复工续建等相关事宜,多次组织项目开发商、施工方、业主代表研究解决方案。但因该项目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需待王某审判时予以确认、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因其他债权人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已被三家外地法院部分查封、开发商和施工方无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等原因,致使项目复工至今无法实施。 目前,恒顺星城项目实际控制人王某处于法院对其违法犯罪行为审判阶段,待法院对其刑事犯罪判决后,我们将第一时间协调和研究后续复工工作。鉴于正常购房户未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目前我们正组织法律界人士就确保正常购房户已在恒顺星城所交房款的权益维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全力争取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正常购房户的合法权益。 另外,您与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信访条例》关于访诉分离相关规定,您可以依法向前锋区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有一面积237.92平米的房子,是1986年专门为了举办私人幼儿园而修建,是由国土局划拨土地由房管局批准,全部由我私人出资修建,自负盈亏地开办了三十多年的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家解决了教育负担,缓解了当时我市群众普遍反映的幼儿入学难的问题,并且这么多年来房屋的用途从来没有改变过。 当时的房产证上未注明房屋性质及用途,但土地证上注明了用途为“幼教”,没有注明房屋性质,我持有办园许可证。据了解,温州已有属营业性质的民办幼儿园,已承认个人出资的幼儿园具有营业性质。现咨询:如果拆迁,我的民办幼儿园房屋应该怎样定性,是应定为非住宅呢还是营业用房呢?望尽快回复为感!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杨家冲幼儿园宁开楚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您的房屋在拆迁时应按什么标准补偿的相关问题已收悉。大安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牵头进行调查处理。现就留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在收到您所反映的问题后,我局一是联系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了您该处房屋原登记情况,房屋登记薄登记用途写明为“办幼儿园”,未有用于营业的相关登记;二是联系了市规建局,请求对该房屋进行定性。现根据您房屋的登记情况以及相关规定,您该处房屋应按非住宅标准进行补偿。 后经了解,您已于2016年7月15日签订了模拟征收补偿协议,房屋按非住宅标准补偿。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王书记,我是居住在成都市2.5环成雅高速旁边的居民。 成雅高速修建多年,降噪技术落后,路面不是降噪路面,路两边没有玻璃隔音板。我们居住在此,日夜不堪其扰。用仪器测试过,开窗有70度分贝,关窗有50度分贝,夜晚重型车辆尤甚。此问题已经延续多年,从未彻底解决。我们想成雅高速管理处、成渝高速公司反映过此问题,对方总是推诿。恳请王书记以民生为本,责成成雅高速公司彻底解决此问题。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应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省交投集团高度重视,并责成成渝公司按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现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雅高速修建多年,降噪技术落后,路面不是降噪路面,路两边没有玻璃隔音板。居住于此,日夜不堪其扰,通过仪器测试,开窗达70度分贝、关窗达50度分贝,夜晚重型车尤甚。该问题已延续多年,从未彻底解决。已向成雅高速公司反映过,总是推诿。”的问题: 成雅高速公路于1999年12月竣工通车,就成都高架桥旁陆续新修楼盘侵入建筑控制区内情况,在2005年和2006年,四川省交通厅成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就曾以《关于成雅高速公路K0―K6高架桥两侧建控区内部分建筑物的修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函》(川交成雅执便〔2005〕19号)和《关于成雅高速公路K0―K6高架桥两侧建筑物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函》(川交成雅执便〔2006〕11号)文,分别就K0―K6高架桥两侧建筑物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与成雅路高架桥间距过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相关事宜告知成都市高新区规划局。现成雅高速公路高架桥进城方向已修建隔音墙设施。 现成雅高速公路成都高架桥已运行16年,从2007年起按照部颁规范要求每隔三年对该桥进行定期检查,三次定期检查报告对成都高架桥综合技术评定都为三类桥,经过计算该桥不能再增加恒载,故,成都高架桥不能在现桥面铺装上铺筑沥青砼。为切实解决沿线群众噪声污染问题,成雅分公司将进一步与成都市高新区衔接,积极调研现市面上新降噪工艺或隔音技术措施,并配合论证在成雅高架桥上实施的可行性及相关技术方案,以提升高架桥隔音效果,减少对沿线群众的影响。 二、关于“此问题已经延续多年,从未彻底解决。我们向成雅高速管理处、成渝高速公司反映过此问题,对方总是推诿”问题。 处置情况:成渝公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对于信访人的诉求,均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积极处理,面对面回答、耐心解释,从未有过推诿情况。 非常感谢网友对高速公路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也恳请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我省公路的发展。感谢您对省交投集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顺祝: 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8日
请问,G5京昆高速成雅高速,高架部分路面为何不铺设沥青地面?使得沿路住户室内噪音巨大,我是美洲花园临路住户,特地买了分贝仪测量,开窗室内噪音达到80分贝!完全无法居住。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应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省交投集团高度重视,并责成成渝公司按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现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成雅高速高架部分路面为何不铺设沥青地面,使得沿路住户室内噪音巨大,其为美洲花园临路住户,通过购买的分贝仪测量,开窗室内噪音达80分贝,完全无法居住”的问题: 成雅高速公路于1999年12月竣工通车,美洲花园始于2003年动工兴建,成都高架桥在美洲花园修建之前就已经开通运营多年。在2005年和2006年,四川省交通厅成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就曾以《关于成雅高速公路K0―K6高架桥两侧建控区内部分建筑物的修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函》(川交成雅执便〔2005〕19号)和《关于成雅高速公路K0―K6高架桥两侧建筑物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函》(川交成雅执便〔2006〕11号)文,分别就美洲花园与成雅路高架桥间距过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相关事宜告知成都市高新区规划局。美洲花园业主进驻后,成渝公司成雅分公司还配合地方政府在成都高架桥紧邻美洲花园楼盘修建隔音墙设施。 现成雅高速公路成都高架桥已运行16年,从2007年起按照部颁规范要求每隔三年对该桥进行定期检查,三次定期检查报告对成都高架桥综合技术评定都为三类桥,经过计算该桥不能再增加恒载,因此,成都高架桥不能在现桥面铺装上铺筑沥青砼。为切实解决沿线群众噪声污染问题,我司已责成成雅分公司进一步与成都市高新区衔接,积极调研现在市面上新降噪工艺或隔音技术措施,并配合论证在成雅高架桥上实施的可行性及相关技术方案,以提升高架桥隔音效果,减少对沿线群众的影响。 非常感谢网友对高速公路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也恳请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我省公路的发展。感谢您对省交投集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顺祝: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8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我们是川音美院的学生,我们每年交了12000元的费用,为什么连空调都不安装?校长、老师们家里都有空调,他们都能休息好,白天了批评我们没有精神!我们小小一间寝室七、八个同学住,连空调都没有,像这样的天气,王书记您肯定是无法体会的!因为,您办公室和寝室都有空调,晚上12点了温度还在度上下,我们无法休息好,就只有等到白天上课打要瞌睡时被老师批评!恳请您管管川音美院吧! 祝王书记工作顺利!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要求为川音新都校区美院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的留言收悉。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川音新都校区2003年建设时至今,全国高校对学生公寓是否安装空调均未明确要求,现在的标准化学生公寓对是否安装空调也有明确要求。川音新都校区学生公寓设计时电路铺设荷载未达到安装空调的负荷。 二、反映“每年交了12000元的费用,为什么连空调都不安装?”,此12000元,是按国家标准收取的。国家标准中,未明确含使用空调的费用。 三、为了改善条件,加快推进新都校区学生公寓安装空调的工作,四川音乐学院正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力争早日解决川音新都校区学生公寓的空调问题。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1日
【网民留言】
寝室热死了,学校连风扇都没有,今天夏天尤其热,校医院生病的都排了好长的队。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你的留言收悉。现将你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为学生安装空调的问题 成都中医药大学现有十二桥校区、汪家拐校区、人南校区、高新西区校区和温江校区5个校区,除温江主校区学生公寓于近10年陆续建设投入使用外,其余4个校区的学生公寓均建于上世纪七十、八十、九十年代。所有学生公寓在建设之初,受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为了节约成本,未设计空调项目。学校温江主校区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每年需向银行还本付息。目前,学校首先要满足教育教学、科研临床的需求,如图书馆(尚在建设中)、实验室、相关设备等。安装空调及电改造大约需要投入2000多万元,在2016年的预算中暂时还不能满足,学校正努力设法解决。 二、关于反映校医院学生挂号难的问题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主校区校医院于2015年10月改造后投入使用,校医院每天开放10个诊室,由10名有医师资格的教师坐门诊。、校医院挂号难应该是指个别老师的病人较多,并非普遍现象。2016年4月,校医院收到类似反映后,即采取增加1个挂号窗口(由之前的2个窗口增加到3个)、提供现场预约挂号(其中学生10个号,校外5个号)等措施缓解学生挂号难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进仅针对学生的手机APP网络终端预约挂号建设,预计2016年10月投入使用。 特此回复。 四川省教育厅 2016年7月2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同志,你好! 我和爱人是双军官,我原在成都部队工作,爱人在南充工作。结婚后,经过慎重考虑,把家安在了驻地成都,结婚证在成都领的,孩子出生后也独立落户成都。后来,因为工作原因,我调到了云南部队,家庭由两地分居变成了三地分居,为了照顾家庭,爱人今年打算转业到成都照顾孩子,这时才发现政策不允许,要么转南充要么转云南,却不能允许安置落户“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 对此,我建议应进一步修改细化省安置办法,明确对双军人情况的考虑和照顾。1、应从政策上体现对双军人的付出的肯定。双军人为国家和军队付出是双倍的,同时驻地流动也是常见的,曾经在驻地的作出的贡献应该永远肯定,不应随着时空转换而改变,应当把这种肯定以“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可作为双军人转业安置地来固化下来。2、应在转业安置上区别对待“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情况。双军人的子女出生落户所取得的户籍是出生落户、独立落户,在法律是更具原始性和真实性,不同于普通军人子女挂靠有户口一方落户。从实际看,一般军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与“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往往是一致的,转业并无影响,而双军人却不是,因此,鉴于此,应该对双军人在安置上把“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视为与“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同等效力。3、尽快评价修改安置政策。好的政策是帮人而不是卡人,随着军队改革的持续,双军人分居的会越来越多,应该正视他们关注的生活基础、子女教育等需求,从政策上提供双军人更多的选项,更多的利好,帮助军人解决困难、安心服役。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 首先感谢你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在网上给东明书记关于《应把“子女常住户口地”作为双军人转业安置地》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因此,军转干部需符合以上四种条件之一,才可以到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8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我是2015年年底转业的一名军队转业干部,在今年的安置工作中遇到问题。本人独生子且未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中发【2016】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完全符合进成都市新都区安置,且北京的机关单位也发函并专门安排相关人员到省人力资源厅军转办协调此事,未果。今年是军队改革的第一年,为什么我们的安置如此困难?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 首先感谢你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在网上给东明书记关于《军队转业安置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你在留言中对个人安置条件相关情况表述不详,故无法按政策规定直接答复。你可以直接向四川省或成都市军转办进行咨询(四川省军转办联系电话:028-86761285;成都市军转办联系电话:028-61888257)。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8日
【网民留言】
尹省长您好!打扰下。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原高滩8组安置户拿到钥匙快1年了,但政府对文林镇高滩8组每户的装修补助一致没有发放。请领导帮忙调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文林镇原高滩8组安置户的费用(装修补助费、结算安置面积超差款等)对补工作将在办理房屋“两证”时开展。您反映的装修补助款问题,待对补工作完成后,将统一进行结算。 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向仁寿县国土资源局(028-36215625)进行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尹省长您好!打扰下。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原高滩8组安置户拿到钥匙快1年了,但政府对文林镇高滩8组每户的装修补助一致没有发放。请领导帮忙调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文林镇原高滩8组安置户的费用(装修补助费、结算安置面积超差款等)对补工作将在办理房屋“两证”时开展。您反映的装修补助款问题,待对补工作完成后,将统一进行结算。 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向仁寿县国土资源局(028-36215625)进行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仁寿到简阳的路段好久改造,特别是向家到简阳路段太窄只有5米宽,有些地段出现坑坑洼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仁寿至简阳的道路隶属仁寿县县道简威路,长36公里。根据《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14-2030)》调整,简威路仁寿至简阳段于2014年提升为省级道路。2016年5月,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已编制上报《华青路、仁东环线等15条道路整治方案》,待审批通过后将立即对该路段进行修补。同时,结合天府国际机场落地简阳市的发展契机,仁寿县正会同简阳市共同开展仁寿至天府国际机场至简阳快速通道的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并带动沿线经济发展。 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向仁寿县交通运输局(028-36294399)或仁寿县重点交通建设办公室(028-36217892)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巴中市石城乡的村民,在前几年我父母订购由乡镇府公布的新农村住宅一套,施工由乡镇府带头修建(由个人承包);后乡政府给出说明因为建筑的合法性没有得到市区上部门的审批,正在修建的房屋就成了烂尾楼,我们都希望乡镇府给我们主持公道,可如今几年过去了,我们的房屋的定金钱也陷在里边了,在此之间乡政府督促我们交房屋钱(年迈的父母就把自己好些年的积蓄全部交了,以为可以早点搬进新家)。到现在我们的钱也没了,还是住在以前的土墙房子里边,新房子也都是以前修了一半的烂尾楼了,我在外务工,每次母亲去乡镇府找领导们给个解决办法,得到的却是一些敷衍(说什么走法律途径,尽快解决)。 省长您说这可如何是好呀,父母亲都六十多岁了,我也不希望他们为了房子操碎了心。 还有一些疑问,按合同上,房子没有按时交付,算他们违约,是否会进行赔偿呢(比如说,房屋继续修建,按半价交付给业主?),由于对方违约,如果我们不买房子了,对于我们交上去的钱,是不是会按银行贷款利息进行交还是交还本金还有其他补偿?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乡金鼓岩村龙潭聚居点系2012年3月经原巴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自愿,采取村委会进行承建施工企业比选招标的方式进行聚居点建设。根据村民的房屋建设意愿,一期对十户有建设意愿且缴纳一定建设资金的农户规划建设十套独栋房屋。2013年恩阳新区成立后,因对我乡宝元寺寺庙进行景点规划,责令对该聚居点暂停建设,待景点整体规划出台后再建设。六户缴纳建设资金农户在该聚居点停止施工后,担心建设周期过长,找承建施工方退回了建设资金,仅有四户近38万元资金未退回,致使该聚居点在恢复建设后,因资金链断裂而无法正常完工。鉴于此情况,我乡积极与承建施工企业协商并由政府垫支10万元完成了八套房屋主体工程的建设。目前,我乡已责令该村通过发动有建房意愿的村民认购的方式,让承建施工企业实现 资金回收后,尽快完成该聚居点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 感谢你的留言,欢迎你随时就有关问题电话(联系电话:0827-5390001)咨询! 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网民留言】
广安市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也许部分街道还看得,值得肯定,但很多小巷让人不可思议。西溪河整治,政府花了很大的代价,口号是奋战100天完工,让环西路改观,时间从去年九月都到了今年7月了,地上改变大,看得!!可车辆乱停乱放多么严重!地下车位到现在还没有建好吗?玉兔路、四方街到处都可以停车,有小车、货车、还有客运车等等,特别是四方街最糟糕,行人都不方便出入。地下车库还没有使用,100天后的好多天了。希望能尽快改变这种现状!!!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环溪一路综合整治项目进度的问题 经调查,该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涉及的拆迁量较大,为确保将该项目落实为利民实事,市政府安排广安区拆迁办牵头、施工单位配合,对周边群众做了长时间的劝导工作。2015年10月,项目建设才全面铺开。施工期间,地上建设部分,应沿线商铺的个性化装修风格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调整,确保做到整体风格统一而细部个性点缀。地下建设部分,沿线部分路段原排水系统建设年代较早,已不能满足当前使用需要,为切实达到综合整治的目的,建设内容中增加了对此路段雨污管道的全盘清查和升级改造,导致了项目进度延后。环溪一路综合整治工程已在2016年7月20日完成,目前正在逐步组织验收、移交。 二、关于地下车库建设进度的问题 地下车库配套建设的设计方案确定以及相关专业队伍的确定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耗费时间较长,从而导致整体工作延后。地下车库建设预计在2016年8月初完成全部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初步具备对外运营能力。 三、关于玉兔路、四方街的机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经向城管执法部门了解,该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主要是由环溪一路封闭施工,地下车库尚未投入使用,而导致大量车辆停入玉兔路、四方街。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强对玉兔路、四方街停放管理力度,严禁机动车占用行人出入通道。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黄许货运车司机,2014年1月1日起,德阳北黄许站,就禁止载重货车上高速,当时因为安装动态计重条件不成熟禁止了不超载的货车。如今全省已安装静态计重,德阳北黄许站已具备条件安装静态计重。如今我们仍需要绕行30多公里到德阳南,或绕行30多公里到金山站才能上高速,给我们运输油菜,小麦等货物不便,请省长给予德阳北黄许站安装静态计重,协调。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应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收悉,省交投集团高度重视,并责成川高公司按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现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成绵高速公路黄许收费站入口无静态计重设备,导致该路段货车不能直接进入高速公路,而需绕行30公里从其他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给其运输货物带来不便,希望解决该站计重设备的安装问题”的问题: 2013年12月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初期,由省政府确定并由省公安厅和省交通厅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明确了全省高速公路208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和149个禁止货车驶入的收费站。其中分别包括成绵高速7个货车准入站点和5个货车禁入站点。成绵公司认真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迅速在上述7个货车准入站点安装了入口计重秤台,并配合地方和高速公路各执法部门联合值守7个入口计重治超点。 2014年4月,在省政府要求完成第三批入口计重点建设后,德阳政府治超机构对成绵高速剩余的5个站点(包括信访人提到的黄许收费站)进行了现场考察,确认不具备建设条件,并由德阳政府方面向省治超办报备,因此尚未在黄许站建设入口计重治超点。 川高公司将积极督促成绵公司主动联系地方政府协调增加入口货车计重治超点并经当地政府确认同意后设置入口货车计重治超点,尽快完成货车入口计重站点有关计重设备及配套系统的建设安装,尽快满足广大货运车辆就近进站的需求。 非常感谢网友对高速公路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也恳请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我省公路的发展。感谢您对交投集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顺祝: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