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黄德意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一案在百色市中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黄德意辩解道,“我在接受这些财物时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很多时候是我喝醉后接受。这些钱(指受贿的钱),我主观上是不想要的,钱在我手上,我是后悔的,但碍于面子没有退给他们。”
江西潘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
曾卷走国家贫困县四分之一年财政收入
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四年之久的“红色通缉令”上的2号人物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李华波于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据最高检通报,在此期间,李华波利用管理该县农业、林业、水利等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职务之便,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县财政局相关人员,通过私盖伪造的公章、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转移县财政局资金9400余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2011年1月,李华波预感自身危险,遂潜逃至新加坡。2011年2月,鄱阳县检察院对李华波立案侦查。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位于江西省东北部的革命老区鄱阳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仅有4.1亿元。李华波官职不高,而贪污数额却占到当年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之多,堪称“苍蝇巨贪”。
李华波在潜逃之前,曾留下三封坦陈自己罪行的自白信,不仅交代自己作案经过,还将所有事情一人扛下,“一切都是我一个人亲手操办……父母都已年迈,而自己将亡命天涯,不知所终。”
据媒体报道,李华波潜逃至新加坡后,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立刻对李华波发出了红色通缉令,并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其实行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出狱当日被遣返回国。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当日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终于回国了,感到踏实了。出逃这四年,我一直惶恐不安,夜不能寐,总梦见自己被抓进牢房里。别人出国是旅游,我做了亏心事,出了国也提心吊胆。”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 撰稿:新京报 实习生 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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