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了8月份全市查处的案件10起典型案例。
唐某姜某非法生产医疗器械案
执法人员联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对玉泉区沟子板村金河水厂门脸房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处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加工销售义齿的黑窝点。当事人唐某、姜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从事义齿生产加工、销售活动,涉案金额41.96万元。依照相关法规,唐某、姜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友谊医院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呼和浩特市友谊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院药房发现“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24支。经调查核实,购进了30支,使用了6支,每支52.00元,该院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上述药品货值金额1248元,违法所得312元。
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共计5304元的行政处罚。
柏诚泰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赛罕区柏诚泰大药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店发现“硝苯地平控释片”等2种药品共计16盒,经调查核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购进了20盒,销售了4盒,每盒20元,该店不能提供上述药品合法的购进票据。上述药品货值金额400元,违法所得80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罚款,共计1680元的行政处罚。
希思化妆品经销店销售进口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赛罕区希思化妆品经销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标示为香港凯诗曼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的迪凯瑞系列化妆品12瓶,标签上未标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标示品牌所属国为美国、进口商为香港丰鑫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水宝宝系列化妆品17瓶,标签上未标识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号。上述化妆品均为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该店不能提供进口代理商营业执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准文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调查,迪凯瑞系列化妆品共售出8瓶,违法所得736元。水宝宝系列化妆品没有售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化妆品29瓶,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共计2944.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