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一家小作坊老板,自2013年11月起为了吸引食客,竟然用违禁品罂粟果调制食用红油后进行非法销售。相关执法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罂粟果7公斤及已调制好的红油112瓶(每瓶5公升)。经广州市食品检验所检验,现场查扣的罂粟果及红油均含有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非法添加成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执法人员应将其现场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这名黑心老板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被天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天河区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从事食品生产的经营者,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生产卫生、符合标准的食品。切莫铤而走险,否则将得不偿失。
信息时报记者卢舒曼整理 来源:原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