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厂没有生产许可证 桶装水都不合格
2011年4月至5月、2012年3 月至2013年3月间,被告人肖某、王某明知他人经营的饮用水厂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仍在该水厂灌装桶装饮用水,以丹纯牌、碧源牌饮用水对外销售,销售金额5万多元。经鉴定,肖某、王某所销售的桶装饮用水均为不合格产品。
老龙头、乐慧商标系饮用水注册商标,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间,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肖某、王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制造老龙头、乐慧商标标识,粘贴在桶装饮用水外包装上予以销售,并向消费者提供伪造的质量检验报告,销售金额8万多元。
2.4万斤假玉米种子卖给农民 玉米不结棒损失700多万
被告人刘某、刘某某、吴某分别为甘肃甘丰种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种子质量检验员和员工。2009年,刘玮琪将未经国家农作物种子管理委员会审定,自行培育的玉米种子命名为“硕单5号”,并自行设计了印有国审品种“硕单5号”的种子包装袋,指派吴绍斌印制。刘玮琪租赁生产线,刘永强、吴绍斌负责加工分装和接待客户,吴绍斌还负责车辆调配及对外发货。2009年12月,黑龙江省种子经销商将从甘丰种业购进的“硕单5号”玉米种子2.4万斤销售给黑龙江省肇东市9个乡镇的农民,农民播种后出现玉米不结棒现象,造成大面积绝产,经济损失700多万元。
为挣黑心钱 猪皮冻里掺工业原料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赵某、张某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爱国村生产猪皮冻。在生产过程中,二被告人为降低成本,向熬制的汤料内添加工业用橡胶复核配合剂及硫酸铝铵,用以增加猪皮冻的硬度并防止过快腐败。二被告人将生产的猪皮冻销往齐齐哈尔市市区及周边区县和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等地,销售金额24万多元。
检疫员收“好处” 千余头病猪入市场
2012年1月1日,哈市香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聘任被告人许某为检疫员、被告人孙某为辅助检疫员,并指派二人负责对哈市香坊区兴旺屠宰厂生猪屠宰进行检疫。同年4月至10月间,二被告人在检疫过程中收受兴旺屠宰厂好处及误餐补助费,未经检疫,多次伪造检疫结果,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在生猪胴体上加盖滚花检疫印章,导致1240头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哈市香坊区中心市场、横道市场、浙江省浦江亚太肠衣有限公司等地区和单位。
100多箱假药卖高价
2012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田某将126箱假冒天津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销售给被告人历某,销售金额47万多元。
历某在未核实发货方身份和资质,没有药品出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将上述药品通过黑龙江宏伟大同医药公司业务经理被告人杨某销售给该公司,销售金额83万多元。
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大庆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鉴定,上述药品为假药。在此期间,杨某利用其担任宏伟大同医药公司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向公司虚报进药价格的方式,侵占公款共计7万多元。(记者 史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