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11月19日电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台湾当局接连祭出狠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台行政管理机构18日决定,每年拨出专款10亿元,奖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表现突出的县市政府;立法机构同日也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订案,对制造、贩卖黑心食品的奸商最重处以20亿元的巨额罚款。
台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江宜桦18日核定,将从当局特别统筹分配税款中每年拨10亿元,对查处食品安全案件表现绩优的县市政府给予专项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县市政府,则拟减少对该县市的计划性补助。此举旨在激励县市政府积极打击不法行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全面提高对违法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罚责与刑度。对制造贩卖黑心食品、情节重大危害公众健康的企业负责人,除最重刑责提高为有期徒刑7年外,最高还可处以8000万元罚金,如致人死最高可处以2亿元罚金;企业部分再乘十倍,最高可处以20亿元罚金,是修订前的十倍。
这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近6年来第七度进行修订。台法务部门表示,希望通过修订法规,对黑心食品业者能“罚得快、罚得重、罚得到”,以打击黑心厂商,有效保障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