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晨刊报道,为了牟取私利,在自家作坊内生产加工有毒面制品并对外销售。近日,杜集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犯罪嫌疑人代某某批准逮捕。
2012年9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代某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作坊内生产加工面制品(烫面)。为追求利润,代某某在面粉中大量添加工业盐、明矾和硼砂等非食品添加剂。
经过简单地勾兑,将面粉和掺好工业盐等非食品添加剂的水倒入和面机中进行搅拌,进而加工生产出烫面。然后代某某再将成品的烫面卖给附近的个人和小饭店。但是好景不长,代某某的作坊于2012年11月6日被市质监局查处,并将其移送至当地公安局。(见习记者王陈陈 通讯员姜山 孔繁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