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0月1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委”林淑芬11日表示,贩卖过期、黑心食品依“食安法”应开罚新台币6万至2亿元,但根据“食药署”数据,地方卫生单位竟多次从轻开罚,甚至只罚新台币1.5万元的夸张行径。
据报道,林淑芬11日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质询时表示,近年食安事件频传,“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明明白纸黑字写着,若是业者情节重大,地方政府可“依法”要求停业,但地方政府根本不敢引用。
林淑芬举例,今年5月“力勤食品公司”被揪出贩卖过期冷冻肉品,遭台中市卫生局重罚新台币1200万元,但事后业者提出诉愿,地方诉愿委员会竟也已“开罚理由不足”,撤销罚单,这个月力勤将公司名称换成“兆基冷冻有限公司”,再被抓到进口瘦肉精肉品。
林淑芬说,该业者一年内被抓到2次,即便开罚千万仍一犯再犯,“法律”等同虚设,“食药署”应订定指导原则,要求地方政府遇到累犯或重大食安事件,务必严罚、停业,否则业者赚2亿才罚1000万元,不法获利超过罚款,食安问题没有解决的一天。
“卫生福利部部长”陈时中说,既然有这样事实产生,会请“法务部”协助研议,预计2个月内订出指引。
林淑芬说,每次爆发食安事件时,“立法院”都在喊要加重开罚、罚到黑心业者倒闭为止,为何实际运作时却连基本开罚门坎新台币6万元都不到,而且违法业者只要称不知违法,就可以少罚一些,直呼“‘立法院’订的‘法律’被踩在脚底下”,质疑“食药署”纵放违法业者,怪不得食安事件层出不穷。
陈时中则指出,他会再请法规会介入了解是否有不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