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修订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鼓励业内人士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企业正式员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该办法于8月1日起施行。
让食品安全在吹哨人制度的“哨声”中更有底气
所谓吹哨人制度,也就是知情人士爆料制度,主要是来自企业员工的举报。他们能够最早发现问题,他们吹响的哨声,能够大幅降低监管成本,让全社会从中受益。相比政府动用大量财政加强监管,吹哨人制度代价要低得多。而对那些无良企业来说,也可以起到威慑作用,因为堡垒总是从内部被攻破。
在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添加也好,黑心食品也罢,企业主往往明知而故犯,有些还是一个行业性的潜规则。整个行业里,你做我也做,大家一起挣黑心钱。这种问题,有的比较专业,外行人很难发现,监管部门也往往力有不逮,迫切需要由内部吹哨人来举报揭露。
事实上,很多充满社会责任感的员工,也不愿意同雇主同流合污。最近几年,媒体报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几乎全是由内部人举报的。只不过,之前举报人宁愿找媒体也不愿意找政府。为什么?一是怕被和谐了,二是怕被报复,而且,媒体揭黑似乎更能立竿见影。建立吹哨人奖励制度,就是要鼓励更多知情人士更积极地向监管部门举报。
吹哨人制度最应关注的不是奖励金额
必须指出的是,要让吹哨人制度的正面效应被最大程度体现,关键之处依旧在于激发企业内部员工的举报热情与自觉性。具体来说,一方面要让举报皆有回应,真实的举报都能带来监管部门的迅速查处,倘若举报总是石沉大海,或是被敷衍以对,举报者的热情难免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则是要对举报者的权利和尊严进行“兜底”式保障。因为举报所在企业,员工被开除后当获得怎样的补偿?又该怎样让举报者遭遇最少的伤害?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许多媒体在报道深圳版的吹哨人制度时,都重点提及“最高奖励可能达到60万元”,这不免是关注的走偏,也在无形中遮蔽了最核心性的问题。倘若食品企业内部的举报者人身安全、生活保障等自身权益不被有力保护,即便有再多奖励金额,仔细权衡后,理性的“吹哨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往往会战胜重奖的诱惑,从而选择放弃举报,进而让吹哨人制度效力有限。反观深圳版的吹哨人制度,这也是其瑕疵所在,对举报员工的保护举措仍显相对有限。
期待更多知情人勇敢“吹响哨子”
严格保护举报人是关键
举报人保护,首先是个人信息保护,举报信明明是送给监管部门的,结果却到了企业主手里,这种事情必须严禁严查严惩。其次是人身保护,尤其是如果需要举报人亲自作证的情况。还有就业保护,美国的规定是,如果雇员因此遭到雇主报复,可以起诉雇主并且要求赔偿。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更是监管出来的。吹哨人制度的建立,对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吹哨人制度吹响的是吹哨人的集结号,那些关乎你我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那些不正当的、虚假欺诈行为,尤其需要更多知情人士勇敢地“吹响哨声”。
要有配套措施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拥有一张足够安全的餐桌?这必然需要长期的治理,也是一次全社会都需参与其中的集体行动。深圳引入国际通行的吹哨人制度,正是一种治理力量的累加。但对于吹哨人制度,仍需务实的观察与打量。不要迷信吹哨人制度能包打一切,也不要以为提高奖励就能让吹哨人制度落地。吹哨人制度所迫切所需不是提高奖励,而是“吹哨人”的权益保护机制。深圳当出台后续的配套措施,对此进行补位。
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更是监管出来的。吹哨人制度的建立,对深圳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有义务监督社会,将不正当的作为、虚假欺诈的行为报告相关部门。关乎你我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尤其如此。
吹哨人制度吹响了“深圳吹哨人”的集结号,为了社会正义,请勇敢承担起“吹响哨声”的责任。
(据光明网、工人日报、西安晚报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