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山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但仅是改变对于罚金的设定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有期徒刑依旧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程度。加之一些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资金有限,无法适应严峻的监管形势。
在德国一旦出现食品药品问题,肇事者有可能被罚得彻底破产;在法国如果出售过期食品遭到举报,食品店将立即关门;在韩国制造有毒食品药品者在10年内将被禁止营业……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张宝义等专家建议,应加大刑罚成本,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动社会共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