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下午,红安警方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全县药店开展集中清查时,发现县城某药店销售的口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现场扣押口罩11200只。时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肆虐的关键时期,副县长、公安局长杨俊高度重视,当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以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主的工作专班,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1月底以来,疫情频发,全县口罩及酒精等防护物资相当急缺。城区某药店店主陈某(女,43岁,城关镇人)看到了商机,2月1日与其店员熊某(女,42岁,城关镇人)商量后决定以极低的价格从武汉某公司购进假冒“飘安”牌伪劣一次性口罩,并以1元每只的价格在其药店内对外进行销售。
经初步鉴定,这些假冒“飘安”牌伪劣口罩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口罩很薄,有很多孔隙,很难起到防护作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熊某已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或卫生防护用品时,尽可能到大药店购买,以免买到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和药品。目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正在多措并举,全力补充我县医疗卫生防护物资,请广大市民切勿信谣传谣。公安机关再次敦促相关涉案嫌疑人迅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对毁灭证据、妄图逃脱法律制裁的人员和单位,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