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顶新集团食品的“灭顶运动”最近在岛内进行得“如火如荼”,各界议论纷纷、褒贬不一。导火线源自去年10月在台湾引发食品安全危机的顶新集团饲料油案,彰化地方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顶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等7名被告全部无罪。消息一出,社会哗然。由于法院审判结果与社会大众期待有巨大落差,于是一些人再度发起“灭顶运动”,把矛头对准顶新旗下的味全食品公司生产的畅销产品“林凤营牛奶”,利用“好市多”超市退货就销毁的机制,以“秒买秒退”的方式抵制顶新食品。但这种非理性的浪费行为在岛内引起激烈的争议,完全模糊了顶新製造“黑心油”的焦点。
这些年台湾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知名食品厂家知法犯法、铤而走险,尤其顶新集团2013年10月捲入“假油”、2014年9月和10月又分别捲入“地沟油”和“饲料油”事件。顶新集团接二连三的不法行径犹如导火线,点燃了岛内民众对黑心食品的满腔怒火,“灭顶运动”可谓一呼百应。去年开始已有多个机构和团体发起罢买顶新食品的行动,但被视为“黑心油”元兇的魏应充等人一审被判无罪,再度引发众怒,一些民众遂升级抵制行动,但“秒买秒退”根本就是暴殄天物。“好市多”超市实施“无条件退货”本是便民措施,却成为部分民众报復顶新的手段。在台南有民众前往“好市多”要购买整柜约100罐“林凤营牛奶”,然后退货,幸好在超市员工的协调下,这名民众最后只买了10罐再退货,否则这100罐质量没有问题的牛奶就要被销毁,白白浪费掉了。製造“黑心油”的是顶新旗下的正义公司,顶新因而遭受“灭顶之灾”,但“好市多”也被牵涉其中,确是“无妄之灾”。
消费者对顶新集团充满怨气,企图通过一波又一波的“灭顶运动”向法院施压,但法院判案的标准绝非来自社会舆论,讲究的是证据确凿。据悉,检方起诉指控魏应充等人犯下六十次诈欺罪、七十九次加重诈欺罪,起诉书却没记载行使诈术的时间,也没交代诈欺所得金额。检方花13天快速侦结,但所准备的起诉材料显然不够严谨。此外,检方认为魏应充触法源头在于“原料”,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食品添加物“变质或腐败”,则不得製造、加工及贩卖,而检验报告显示顶新的进口猪油油脂酸超标,已属变质或腐败,所以认定顶新违法。但法院则把判定食品质量的标准放在“製成后的食品”,认为脱酸、脱臭、脱色的三步骤是生产食用油必要製程,酸价高低不是重点,精炼製程可解决,食品是否合格最重要。检方与法院的对食品安全的标准不一,导致审判结果迥然不同。
岛内一些民众以自己的方式抵制顶新食品,只要不违法,外界本无可置喙,但寄望以“民意”影响司法审判,恐怕令台湾民众引以为豪的司法独立美誉蒙污。正如台媒所说,“当人们用民粹的烈火来焚烧司法时,烧掉的是多年来好不容易争取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