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早餐,最经典的大概就是豆浆加油条了吧。
你知道吗?为了让油条吃起来更加酥软,在制作过程中会加入一定比例的明矾。但是!竟然有人对油条下“黑手”往面粉里倒入过量明矾!
日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代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安徽巢湖的代某某开了一家早餐店经营油条、小笼包、辣糊汤等。
2018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经营的油茶馆内炸制油条约5000 余根,为让自己对外销售的油条好吃好看好卖,其在炸制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
经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油茶馆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检发现,该店的油条铝残留量为503mg/Kg,严重超出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国家标准。
2018 年12月16 日,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经营的油茶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油条的生产者代某某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仅凭经验,导致在实际加工中过量添加明矾,触犯相关法律,构成刑事犯罪。检察官呼吁广大商家,切莫因一时的贪念给他人造成伤害,更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生产知识,合法经营食品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