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被欢迎品尝地沟油方便面的文章刷屏了。“三年43万吨越南地沟油卖给大陆康师傅,4万吨卖给台湾,台湾查出来了”。看到这些新闻,你是否也像笔者一样,毛骨悚然。“地沟油”缘何频频“抢镜”,果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还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民生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是政府部门的首要问题,因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从事食品生产的不法商人、企业利欲熏心,为赚取高额利润,蔑视国家法律和消费者利益,“冒险”生产、走私问题产品。“僵尸肉”、“黑心油”等,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而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洗净”不法商人的“黑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还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维护食品安全,当紧披“法治外衣”。严厉打击“地沟油”需要拷上“法治”的“镣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伞”。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倒逼”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问责制度等,用法律网将不法行为“一网打尽”。不法商家由于道德败坏、法律意识低下,为了自身利益,不顾社会利益,不惜“牺牲”百姓的身体健康。因此,政府部门应严格履行法律义务,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各生产厂家更应以“守法”为基准,再以“获利”为目标,应当讲原则、有底线。
维护食品安全,当筑牢“监管防线”。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屡查屡犯”、“有恃无恐”、“胆大包天”的重要原因。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不仅体现着对法律权威的维护与尊重,还关系着依法治理食品安全的成效。因此,我国应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工作,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同时,对危害消费者安全的不法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要让社会看到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杀一儆百,防患于未然,让“心存不轨”的人不敢有“越轨”之举。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问责制度,出了问题找源头,犯了错误找责任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政府相关部门当积极行动起来,绝不能“坐以待毙”,错失主动权。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循环,更是影响着国民的身体素质。试问,“病夫”何谈“富国”?因此,维护食品安全、打击食品犯罪,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