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长春11月13日电(记者代冬飞 通讯员陈博宜 尹伊君)近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立案监督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长期在宽城区兰家大街附近某饭店内生产、销售“黑心肉”达数千斤。近日,宽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
6月12日,宽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一个生产肉制品的“黑窝点”,依法查获了肉品来源不明,且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近千斤“黑心肉”。宽城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迅速指派办案骨干介入案件调查。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已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宽城区检察院介入到马某生产、销售“黑心肉”一案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定性存在疑问和不同意见,该院干警通过认真梳理案件脉络,仔细分析事实证据,全面透彻释法说理,成功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固定证据。最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成功监督了该案中的行政机关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是该院今年办理的首例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两个专项”(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领域立案监督案件。
自最高检部署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以来,长春宽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的各项安排,主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为形成工作合力,2017年6月,宽城区检察院邀请了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多家单位召开了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促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为主题的联席会议。会议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嫌犯罪的移送标准、打击重点、分工管辖、衔接程序、取证规则等多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各单位之间共享信息,确保各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长效,落到实处。
自跨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宽城区检察院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对接,确保线索及时移送,信息全面共享,联合展开了“两个专项”利剑行动。这例涉及“黑心肉”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领域立案监督案件,就是该院通过此协作机制获取的案件线索。
宽城区地处长春市的“北大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物资流通的集散地,人群流动的聚集地,因此,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成为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打击犯罪的重点领域,并一直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的行动,重拳出击治理相关领域犯罪,切实保卫百姓的绿水青山,用心呵护群众的“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