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间 2019年4月30日FDA正式批准IQOS在美销售,此消息一出,国内外媒体争相报道。自2017年菲利普莫里斯国际公司正式向FDA提交有关IQOS及配套加热烟支的预上市申请,FDA用近两年时间,根据其严格的科学审查,认为这一产品与传统卷烟相比,产生更少或更低含量的有害物质,适用于保护公共健康原则,终于做出批准上市的决定。值得注意的是,IQOS是2009年FDA依法授权管理烟草产品包括新型产品后第一个获准在美国上市的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
2014年年底,菲莫国际的加热不燃烧烟草产品IQOS在日本和意大利面世,如今已经在全球包括日韩欧洲加拿大新西兰南非等多达47个市场发售。 菲莫国际CEO谭崇博通过官方通告表示:“FDA批准IQOS在美上市,为全美约4千万男性和女性烟民迈出了重要一步。一些烟民会选择戒烟,但大多数不会,对于这些没有戒烟的烟民,相对于继续抽烟,IQOS是为他们提供的一种无烟气的替代选择。在短短两年时间,全世界已有730万烟民选择停止吸烟而彻底转用IQOS。FDA今天的决定,为全美成年烟民提供了同样的机会。菲莫国际全公司决心以无烟气产品来取代传统卷烟,这些替代产品结合了尖端技术及科学实证。FDA的公告是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
FDA决定引发的全球思考
FDA的批准设置了清晰的上市指导方针,以营销而论,需要减少“非预期目的的使用”,对此菲莫表示将严格按照FDA标准“防止未成年人或非烟民购买加热不燃烧产品,而以高标准保障IQOS面向其正确的受众—正在吸烟的成年烟民,提高成年烟民从传统卷烟转用加热不燃烧这类无烟气替代产品的机会。”
有外媒认为,FDA的决定不止对美国市场有影响,也将对各国政府制定自己针对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政策起到一定程度上的引导作用。因为FDA的审查和决定,是基于严格的科学基础上做出判断,其最重要的考量是:是否批准某产品上市,从根本上来说,是看其是否符合公众健康利益。以科学为基础,以公众利益为准则。也难怪消息一出,多国媒体纷纷报道,一些政府也开始表态。据以色列媒体YNET News报道:“以色列卫生部表示,其很有可能在美国FDA决策后对IQOS采取‘类似的行动’。” 新加坡海峡邮报也刊登文章,烟民呼吁新加坡政府“反思现行的控烟政策,以科学验证为基础,而不是简单禁止了事”。
由此可见,FDA此次的市场准入决策,或将使全球各市场或政府对IQOS有新的看法,也为新型烟草全球化战略打下基石。
中国的加热不燃烧产品在哪
中国烟草巨头也深知加热不燃烧产品的巨大潜力,从2017年开始,四川、云南、广东、湖北、安徽五大省级中烟公司迅速反应,加速了其加热不燃烧产品的研发和布局,在这一新型品类中,中国自己的民族品牌已经销往日韩、东南亚。更多中烟省级工业公司,也在积极自主研发,不断可见中烟子公司在这方面的专利申请。在《国家烟草专卖局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中,提出了“推进新型烟草制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并加强新型烟草制品标准研究与布局”。早前中烟下属的 中烟国际在港股上市申请中,也写明新型烟草产品乃是其经营范围中的重要一项。
在全产业链,深圳这一全球电子烟制造中心的诸多上游厂商,也以极快的速度不断尝试开发加热不燃烧设备,充分发挥着“中国制造”的力量。
然而商业前景以外,更重要的是新型烟草制品是否真的对公众健康有积极意义?WHO统计,全球有11亿成年烟民,而中国更有3亿多烟民,什么样的控烟政策能让这些烟民戒烟,现行的种种控烟努力,显然都没能做到。倘若以加热不燃烧产品为代表的新型烟草产品能够另辟一条道路,襄助控烟大目标,使无法戒烟或根本不愿戒烟的成年烟民,至少能够有其他的选择,岂不是一件好事? 相信我国的监管部门也在进行着全面考量,希望很快就能看到我国相关部门对新型烟草产品进行有效的科学实证,如FDA一般,以公共健康为最高原则做出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