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豆芽无根须、长得快、增白、粗壮有“卖相”,从而增加销售多获利,新建县不法菜商艾某某在制作豆芽过程中添加AB粉、无根豆芽素、增白王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近日,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艾某某在新建县长堎镇家中开了一小作坊生产豆芽,夫妻俩每天生产一百斤豆芽。2011年11月,艾某某听说有一种叫AB粉的东西能让黄豆发芽好看又增产,于是专程从南昌市洪城大市场一家干货批发店花30元买了几包AB粉用于豆芽生产,试用后发现效果明显,豆芽长得又快又壮。看到了发财的“机会”,艾某某很快又通过科灵植物激素厂产品宣传单上的电话号码,联系河北石家庄的史某某、陈某某,先后购买了AB粉、无根豆芽素和增白王等添加剂,并将“毒豆芽”拿到附近菜市场销售。就在艾某某卖得不亦乐乎时,新建警方接到举报,一举端掉了这个“毒豆芽”生产点,并对其刑事拘留。
经检测,被告人艾某某的豆芽样品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和无根豆芽素中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均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此,艾某某交代,自己虽然知道这些东西是国家严禁使用的,但心存侥幸,总认为用量都比较小,对人体的危害不是很大,直至落网才知道犯法。
新建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艾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