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肖女士在接受火疗时,右上肢、胸腹及后背等多处皮肤被烧伤,住24天院,不得不接受整形治疗。这起火疗烧伤事故发生在广东深圳的官司打了 2 年。今年 5 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权健公司需要和火疗馆一起负责,共计赔偿 27 万元。
从判决书看,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权健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辩护时,权健公司表明自己并不提供火疗服务,与经销商没有关系。不过,深圳市中级法院最终认定,给肖女士做火疗的门店招牌里有权健,介绍的也是权健火疗服务,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在内的证据都显示,参与者始终自称权健的人,并以此发展下线。无论是外部宣传还是内部关系,权健公司都跟火疗店存在重大关联的高度可能。因此,法院判决权健也要承担责任。
2018年5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权健公司需要和火疗馆一起负责,共计赔偿 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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